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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高作镇“四公开”促进村级事务阳光运行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增强村级事务透明度、群众信任度和基层组织公信力,今年以来,建湖县高作镇把“四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事务公开)工作作为“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的有力举措,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促使村干部“阳光操作”,树立农村基层组织的良好形象。
  规范公开内容。把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发展党员情况、党费收缴情况、民主评议党员等作为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把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党员会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及执行落实情况、上级党委政府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把财务收支、债权债务增减、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固定资产处置、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和大型工程建设开支审批等内容作为财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把项目发包、宅基地审批、农村低保、合作医疗、计划生育指标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结果等作为事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注重公开实效。全镇16个村(居)统一在村委会所在地设置村务公开栏,统一用文档形式进行公开;各村将村级事务公开工作作为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重要日常工作来抓紧抓实。党务、政务、事务公开事项一般在每月20日,结合党日活动公开,财务公开事项一般在每个季度第1个月的15日,结合民主理财日活动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事项的及时公开。各村(居)按照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了工作档案,及时将公开的内容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进行归档、保存。
  强化组织领导。16个村(居)成立以镇蹲村干部为组长、村书记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同时由镇组织办牵头,联合镇纪委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在镇周前会上通报,并作为年终党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了对“四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了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