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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住建局清明时节葆清廉

      清明节前夕,盐城市大丰区住建局全方位部署作风建设工作,抓好重点时节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加强清明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确保清明时节葆清廉,风清气正过好节。

      一是深化思想教育,念好廉政“紧箍咒”。该局通过“星期六党校”等学习平台,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传达省、盐城市、区有关文件精神,通报各级纪委查处的“四风”问题典型案例,以严格公车使用、公款接待、公务活动为切入口,加强廉洁自律提醒教育,确保廉政教育成效。二是严明纪律规定,筑牢廉政“防腐墙”。该局不断重申党员干部在清明节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禁在私人祭祀扫墓等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使用公款请客送礼、发放节礼。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节日期间借娱乐之名聚众赌博或变相赌博。三是落实“两个责任”,织密廉政“监督网”。局党委进一步压实基层党组织抓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建立“自查、协查、抽查、举报”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对查出的问题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强势预防和查处“节日腐败”问题。局纪委通过查访服务对象、开展廉政谈话等方式,严明廉洁工作纪律要求。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强化与“廉内助”互动,构筑廉政防腐教育新格局。局纪委跟踪检查,严查不廉洁和腐败行为。对节日期间值班情况和是否存在公车私用、公款游玩吃请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存在问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完善整改措施,消除不廉洁隐患,确保干干净净过“清明”。(葛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