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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超标 两次整改造假厦门运管处5名党员干部被处分、4人被诫勉谈话


本报讯 3月28日,福建省厦门市纪委发出一则通报,针对厦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市运管处”)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的有关问题,决定给予该处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5名党员干部党纪处分(包括1名前任领导),并责成市交通运输局对该处同样存在超标用房的另外4名党员干部诫勉谈话。

据介绍,自厦门市开始全市清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以来,市运管处因办公用房超标先后两次进行整改,但是在整改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试图蒙混过关。

2013年9月,该处第一次整改时,采取利用屏风或书柜、铁皮柜等进行分区域隔断的方式整改,该处领导、调研员均单人单间办公,每间办公室面积都在35平方米左右,均超出标准。2015年2月第二次整改时,当时主持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张建锋提议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召集党政班子所有成员、调研员研究办公用房整改方案,会上确定正处级领导2人一间,副处级领导与其他在编人员3人一间,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3人一间的方案。但是在落实方案时,该处利用一些干部长期在外挂职、病假等不在岗的情况,安排处级干部与这类人员合用办公室,实际上办公室成为处级干部“单间”。其中还有3间办公室超标准配备休息室、卫生间。

据厦门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市运管处原处长施红兵对该处办公用房违规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且违规使用办公用房,因有其他违纪问题,另案处理。市运管处党总支书记张建锋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本人也违规使用办公用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运管处调研员石红波作为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运管处原办公室主任阙礼华负责办公用房清理,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运管处现任办公室负责人刘金保未能严格落实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要求,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纪委还责成市交通运输局对该处同样存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的副处长郑刚、林少雄以及调研员屈经国、张瑞生等人进行诫勉谈话。

另据悉,今年年初,厦门市纪委会同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市区两级30多个单位、280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进行了抽查。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情况通报,分析存在问题,重申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各单位对超标准的办公用房必须按照“该调剂的调剂、该合并的合并,该腾退的腾退”的原则整改到位,防止名为公用、实为私用,名为多人合用、实为个人单独使用等弄虚作假行为。 (洪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