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典型问题监督哨】加班为由发补贴 纪律处分自“清明”
“我们真是昏了头,原以为节假日发加班费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却没想到触犯了纪律,真是一时糊涂!”近日,在看到江西省萍乡市纪委关于全市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后,安源区五陂镇五陂村原党支部书记林康益、原支委黄年柏、原村委会副主任陈国强懊悔不已。
2015年11月,五陂镇纪委接到区委第一巡察组发现的一条线索:五陂村“两委”存在违规发放节假日补助金问题,随即派出调查组展开了调查。
调查组经过仔细核查发现,2013年5至6月期间,林康益、黄年柏、陈国强借节假日加班的名义,先后多次违规发放加班补助金。
“书记,这两天大家加班都挺辛苦的,我们能不能发点补贴‘犒劳’大家?”5月中旬,有几名村“两委”班子成员咨询林康益。“可以啊。”他一口应允,“但是,该怎么发呢?”他决定找来当时分管财务审批的黄年柏以及时任村委会副主任兼报账员的陈国强商量,最终决定以清明、劳动节加班为由,分别给每人发500元补贴。
尝到“甜头”后不久,林康益、黄年柏、陈国强三人又以端午节加班为名,节后以同样的标准再次给每人发放了500元的“加班费”。最终,林、黄、陈三人分别违规领取了1500元节假日补助金,全部用于个人开支。“当时我也没有多想,总觉得节假日发福利、发加班费是在情理之中,根本就没意识到这已经违反了纪律。”林康益说。
在调查中,调查人员还发现林康益先后多次用公款购买高档茶叶用于日常招待,违反了廉洁纪律。2015年12月,经五陂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林康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黄年柏、陈国强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规发放的4500元。(赖灵午)
【执纪者说】
以节日加班为“名”,行违规发放补贴之“实”,这种行为实在要不得。身为村“两委”的主要干部,林康益、黄年柏、陈国强三人顶风违纪、滥发补贴,付出了应有的代价。眼下,清明节来临,广大党员干部不要心存侥幸发“腐利”,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廉洁自律,过一个清明的节日。
——安源区纪委 刘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