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一畜牧站长向管理对象索要“工作经费”被查处
本报讯 “鲁山县董周乡畜牧站站长卫娜娜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官方微信“清风平顶山”发布的一起基层干部违纪案件引发持续关注,点击量超万人次。
近年来,为鼓励生猪养殖,河南省推行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每头每年100元。卫娜娜2010年12月担任鲁山县董周乡畜牧站站长,便盯上了这块“唐僧肉”。在2011年春季各村养猪大户上报能繁母猪数量时,她给该乡武庄村党支部书记、养殖大户鲁国印打电话说:“畜牧站没有经费,我们平时下乡统计能繁母猪数量和日常防疫工作,还有加班吃饭、上报材料等开支都没有地方解决。你给其他养猪户捎个信儿,在今年的母猪补贴中拿出一部分交到畜牧站当经费吧,至于给多少你们看着办。”
鲁国印接到电话,同意了卫娜娜提出的要求,并向另外4户养猪大户鲁大超、许玉安、段焦、程大伟分别“传达”了卫娜娜的意思,他们4人当即表示同意。之后鲁国印在上报自家能繁母猪数量时,觉得把自己的补贴交给畜牧站“太亏了”,就多上报了70头以便多拿些补贴。其他4人也心照不宣,如法炮制分别虚报了各自家能繁母猪数量,并按照卫娜娜的要求“上缴了一部分工作经费”。
2015年,在接到群众相关举报后,鲁山县纪委立即进行立案调查。经查,鲁国印等人和该乡西马楼村的胡光华等6户养猪大户,在两年时间共虚报能繁母猪数量678头。卫娜娜收到各户上报的数据后,未按照《河南省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核查,就予以上报审批,致使鲁国印、胡光华等人骗取补贴款6.78万元。胡光华、鲁国印等人收到补贴款后,将其中4.06万元交给卫娜娜。卫娜娜收到该款后,将其中的2.06万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剩余2万元用于畜牧站日常工作开支。
“卫娜娜公然向服务对象收取‘工作经费’,又纵容他人骗补行为,情节严重,必须严肃处理。”鲁山县纪委审理室负责同志表示。经鲁山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卫娜娜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给予鲁国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乡分管畜牧工作的副乡长黄延伟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了违纪资金。
(李修乐 冯进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