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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粮官”的“乾坤大挪移”伎俩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登善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副经理龚胜华违纪问题剖析

一个副科级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瞒天过海,挪用公款893.888万元,其中447.888万元未归还。这是发生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粮食系统里的一起大案。该案当事人龚胜华多年来在粮食购销中对资金实施“乾坤大挪移”而无人察觉,违纪违法手段令人震惊,其中的教训发人深省。

副经理被自己所在公司举报

2013年3月的一天,南京市江宁区纪委收到了一封举报信,举报人是该区登善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全资国有),举报公司副经理龚胜华挪用公款。

江宁区纪委迅速成立专案组,对事件展开调查。

初期的调查并不顺利。由于粮食购销领域资金量大、运转频繁,加上该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很不规范,导致其账目异常混乱、繁杂,梳理起来牵扯大量的人力和精力。而龚胜华对抗组织审查,编造各种理由,与调查人员“兜圈子”,混淆视听。经过几番交锋,调查人员没有获得有价值的信息,调查似乎一下子陷入了僵局。

专案组果断中止了谈话,并就寻找突破口进行集体研究。通过梳理和分析,调查人员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龚胜华在代表本公司与外地粮管所开展业务时,都是通过其个人银行账户与对方进行货款兑付。于是专案组决定,从龚胜华个人银行账户入手进行调查。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个问题被不断地挖出来。在铁证面前,龚胜华无从狡辩,最终交代了其违纪违法问题。

为“哥们义气”竟违规破纪

龚胜华可谓是一名老“粮官”了。自参加工作起,他就一直在江宁区粮食系统工作,曾先后担任多个乡镇的粮管所负责人。

平日里的龚胜华,是一个在场面上颇为“混得开”的人物,虽然收入不高,但出手阔绰、生活奢华。庞大的个人开支,让只凭工资吃饭的龚胜华欠下了四五十万元的债。而随后的一次经历,更是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2005年,讲究“哥们义气”的龚胜华为朋友的170万元高利贷借款做了担保。不想在2007年,该朋友突然“跑路”,这笔巨额债务一下子落到了龚胜华头上。他的噩梦便从此开始,在债主的逼迫下,他四处奔波借钱还债,甚至不惜许诺高额利息回报。可这样的做法不仅没有帮到龚胜华,反而使他身上的债务如滚雪球般越来越大,连变卖房产都没能还清。到最后,连他自己都已经说不清楚到底欠了多少钱。

2009年12月,龚胜华被任命为该区登善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副经理,主管粮食购销业务。作为一名国有粮食购销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他理应遵守财务规章制度,规规矩矩办事。但是债务缠身的龚胜华将目光投向了公家钱财,开始在来往货款上动起了脑筋,利用他在粮食系统摸爬滚打多年的“丰富经验”大钻制度“漏洞”,使出了他的“乾坤大挪移”伎俩。

2010年,龚胜华利用代表公司与外地一家粮管所做粮食购销业务的机会,背着单位私自出具了一份预先盖有公章的委托书(将个人银行账户作为收款账户),将本属于公司的210万元货款占为己有。第一次没有被发现,龚胜华胆子大了起来,又先后用类似的手法占用多家公司兑付的货款共计200余万元。

龚胜华并没有把挪用的公款拿去偿还债务,而是拿出其中一大半来与朋友合伙投资了一家钢铁加工厂,妄图大赚一笔。不想,工厂不仅没赚到钱,反而亏空殆尽,龚胜华落得个血本无归的下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挖出的资金漏洞越来越大。

疯狂破纪者难逃严惩

2012年10月,龚胜华与南通市某粮管所谈妥了一笔500多万元的玉米购销业务。此时已经走投无路的他利令智昏地做了个疯狂的决定:将这笔钱“吃进”。

为占用这笔巨款,他采取了双向瞒骗的方式:一方面,龚胜华用其私刻的公司合同章与该粮管所签订了购销合同,并向对方提出了分期付款的想法。该粮管所没有多想就同意了。另一方面,龚胜华对自己所在的登善公司负责人谎称,这是他个人组织的一批货源,要求公司收到粮食后将货款打到其个人账户上。

2012年12月底,登善公司收到了粮管所发来的2300余吨玉米。登善公司给龚胜华的个人账户打去了571万元货款。得到钱的龚胜华只向粮管所支付了128万元,而剩下的443万元货款,则以之前有业务往来的几家公司的名义打到登善公司账上,用以填补之前挪用资金造成的窟窿。

2013年1月,迟迟未收到剩余货款的粮管所所长找上门来,登善公司领导意识到其中发生了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于是向区纪委举报了具体负责人龚胜华。

最终,龚胜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邹芒 侯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