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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性报道要事实准确分析客观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新闻媒体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同时发表批评性报道要事实准确、分析客观。”这是我们在新形势下做好党的舆论监督工作的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有着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和深远的指导意义。

舆论监督是社会大众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揭示现实生活中的矛盾和问题,激发广泛的社会反响,形成舆论压力,促进问题解决的一种社会自我管理方式。调查报道、时事评论、用户言论等都是舆论监督的表现形式。媒体要正确行使舆论监督权力,强调真实性是最基本的要求。170多年前,马克思在《好报刊和坏报刊》一文中就曾责问:“究竟哪一种报刊,‘好’报刊还是‘坏’报刊,才是‘真正的’报刊!哪一种报刊说的是事实,哪一种报刊说的是希望出现的事实!哪一种报刊代表着社会舆论,哪一种报刊在歪曲社会舆论!”他强调的就是新闻必须真实可信。

第一,所有调查报道必须以真实性为基础。真实性要求新闻来源必须真实可靠。如今互联网高度发达,自媒体、用户贡献内容日益增多,许多媒体开始从网上寻找选题和线索,这样做不是不可,但一定要严加甄别,防止从源头上落入“虚假新闻”的陷阱。从早些年的“纸馅包子”事件到今年春节期间“上海女孩逃离江西农村”的假新闻,一些主流媒体之所以“以讹传讹”,就是因为缺少对消息源的核实,从而助长了谣言的传播。

真实性要求调查报道要全面扎实。对于已经核实准确的选题和线索,采编人员要深入新闻事件第一现场,掌握第一手材料,对稿件涉及的事实进行认真核实。不能道听途说,不能偏听偏信,不能将仍存在疑问的信息写进稿件。

真实性还要求报道有一说一,不能夸张渲染、言过其实。调查报道不是文学作品,与文采相比,对于事实的准确表述更为重要。要谨慎使用带有强烈感情色彩和具有煽动性的词汇和语言,这一点在灾难和突发事件的调查报道中尤为重要。

第二,所有为舆论监督而发表的言论必须有事实的依托。无论是报纸、还是广播电视互联网,发表监督性和批评性言论都需要十分慎重,因为一篇评论、一段言论往往代表着一个媒体对于某一新闻事件的观点和立场,对于党媒来说,人民群众更可能将其理解为党的声音和党的观点,因此,党媒发表言论更要慎之又慎。

言论的真实性要求依据的事实确凿、言出有据。与调查报道不同,媒体发表言论既可以立足于自采报道,也可以评论其他媒体揭露的问题,这就决定了媒体必须揪住核心事实不放,充分评估言论的风险性。最稳妥的办法当然是动用自己的采编力量进行核实性的调查,如果不具备条件或者需要突出时效性,只能援引其他媒体的调查,则应仅依据可证实信息发表评论,对一时还不能确认的信息要留有余地,不能听风就是雨,更不能空穴来风。

言论的真实性还要求点评客观公正。说话可以有立场,但要以理服人,不能使用语言暴力。要给对方辩解的机会,不能剥夺任何一方的话语权。党媒在发表言论时更要注意分寸,对于认识还不统一、个别方面还存在争议的舆论事件,要多摆事实、讲道理,说透道理再说服对方。

第三,开展舆论监督工作还要用历史的、辩证的观点看问题,善于从总体上、本质上以及发展趋势上把握事物的真实性。任何独立的问题都必须置于整个社会的大背景下用普遍联系的观点去审视。任何问题的产生都有历史的原因,任何问题的解决也都有历史的必然。要根据事实来描述事实,既准确报道个别事实,又从宏观上把握和反映事件或事物的全貌。

一些社会问题不是中国社会所独有的,是世界各国、全人类共同面对的发展难题。诸如环境治理、居民养老、城市规划、交通治理等问题,是各国都要面对的世界性难题,都在考验治理者的决心和智慧。西方发达国家在这些领域起步早,在反复试错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我国在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同时要兼顾解决这些问题,其难度可想而知。

——摘自《红旗文稿》(肖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