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定期报告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关情况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定期报告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问题有关情况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纪委(纪检组),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市纪委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省纪委通知要求,将建立报告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关情况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时间
每季度报告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季度首月2日前,报告上季度通报曝光有关情况。5月16日前补报2016年第一季度通报曝光情况。7月2日前报送2016年第二季度通报曝光情况,此后按季度报送。
二、报告内容
每季度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有关数据及具体案例。
三、报告方式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汇总各地、各部门和委局机关报送的数据及具体案例,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每季度上报省纪委。市属高校、市属企业分别由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市国资委纪委负责统计。
各县(市、区)纪委、市纪委机关各部门将有关数据和具体案例发至内网邮箱ycdfs@jiangsu.net。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纪委(纪检组),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按照表格模板填写后,报送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附件表格模板在镜鉴信息网(www.jsycjw.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几点要求
一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围绕重要节点强化通报曝光,并加强日常通报曝光,发挥网站、报刊、电视和新媒体作用,推动通报曝光常态化。同时,采取综合通报、专题通报、个案剖析等方式,聚焦隐形变异“四风”、执纪审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因“四风”多发频发被问责等重点问题。
二要完善通报曝光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规范通报曝光流程,按照谁查处谁负责的原则,及时通报曝光本级纪委查处的问题。对
三要分析通报曝光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通报曝光工作情况的分析研判。市纪委将定期对各地各部门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判,提出改进意见。
联系人:陈遥 联系电话:88191732、86661732(传真)
中共盐城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