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回龙观镇原党委书记郭向东,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在市二中院受审,涉案金额共计3400余万元。开庭前,辩护律师向记者透露,因为郭向东认罪,将为其做罪轻辩护,郭曾透露“交代后轻松了”。律师说,郭向东对此事很后悔,但称有时也是不得已,例如对方有些是领导。(5月16日 人民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中央反腐败的力度不断越大,一些隐藏着的腐败分子被曝光并被送上了审判台。面对受审,不少贪腐官员总是习惯于把自己的腐败与堕落归咎于“身不由己”四个字,这表面上看貌似万分委屈,好像说的真的很有理的样子,实则是自欺欺人、掩耳盗铃,无非是想让“身不由己”成为贪腐的遮羞布。
“身不由己”并不能为官员受贿的错误买单,将这样既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常识的理由拿来当挡箭牌,可谓是病急乱投医,让人笑掉了大牙。身不由己,往往是因为心为物役,被一些东西劫持了、软化了、消解了,因此不愿去抵抗或者不能去抵抗。城池失守,不是因为敌军太强,而是堡垒从内部被攻破;精神沦陷,不是因为诱惑太大,而是如习近平同志所说的“自己扳倒了自己”。
不可否认,现今社会上、官场中确实还存在不少的不正之风,特别是某些领域(比如工程和人事安排)更是其中的重灾区,形成了不少“潜规则”和“明规矩”。有时候,官员确实无须主动伸手,甚至连暗示都不用,自有人按规矩将好处和“常例钱”奉上。权力常伴随责任,也常伴随着考验,如果没有特别清醒的头脑和坚强的意志,官员置身其中难免日渐麻木,将不正之风甚至违规违纪的行为视为理所当然,甚至视为“身不由己”。
然而,我们也清醒的意识到,“物必先腐也,然后虫生之”。纵观种种“被动腐败”,与其说是身不由己,还不如说是情不自禁。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就指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一个官员自己思想不健康,各种“腐败潜意识”充满头脑,当腐败的魔爪向他们伸来时,他们很快就会投怀送抱,主动迎合,甚至鞍前马后,充当帮凶。
常言说,打铁还需自身硬,“身不由己”只是一种说辞,归根结底,要击碎如此“堂而皇之”的贪腐借口,既要把权力关进笼子、引入更为公开透明的监督制约机制,也要把住官员的防腐教育这个根本。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铲除形成不良风气和“潜规则”的土壤,使干部练就金刚不坏之身,经受得起金钱名利的诱惑侵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