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官员亲属经商:“禁商令”扩围
规范官员亲属经商:“禁商令”扩围

“大老虎”涉亲属经商 四大手法空手套白狼
周永康“腐败圈”。
中纪委通报中过半涉及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
2014年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整改公开情况中,14个被巡视省市和单位中,有7个地区、单位存在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现象,个别地方问题突出。[详细]
2015年2月13日至12月31日,中纪委发布的34份部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纪律处分通报中,有21名领导干部违纪涉及亲属、家属,其中一半以上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详细]
周永康令计划等“大老虎”均涉亲属经商
公开资料显示,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百余只“大老虎”中,包括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周永康;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以及十八大以来首位接受调查的省部级官员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国家体育总局原副局长肖天、上海原副市长艾宝俊、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福建省原副省长徐钢等大批官员,均存在利用公权帮助亲属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详细]
“亲属经商腐败”四大手法
低买高卖。国企领导亲属经营的企业,一般都会以低买高卖方式在关联交易中获利。
利益交换。国企领导间还有一种隐性的“换手挠痒”照顾彼此生意的利益输送,比如A和B分别是不同公司的领导,自己的亲属分别经营公司,然后A和B彼此照顾对方亲属的生意,实际上是另一种利益交换。
直接侵吞。一些国企领导往往通过打招呼、批条子等方式,将国有资产贱卖或免费提供给亲属经营的企业,“即便事后追查,也会以‘对市场判断失败’‘交了学费’等借口为由轻松诿过”。
借壳洗白。记者调查还发现,一些国企领导安排亲属开办企业,只为“洗白”违法所得,企业成为一副让非法变合法的“白手套”。[详细]
官员亲属违规经商问题成“老大难”:权力结构仍不科学
十八大以来,已有百余只“老虎”落马,其中很多“老虎”都存在将公权力与市场资源配置起来,帮助亲属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这种谋利方式被中央纪委命名为“领导干部‘一家两制’的利益输送新形式”。
薪酬待遇提高有限 亲属经商来弥补
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薪酬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广泛和深入,显得越来越低。由于公职人员的合理和正常收入,并没有因为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而相应提高,于是他们利用配偶子女经商,来补足收入上的差距,这是第一种心理,即灰色收入;还有第二种心理是,即利用家人经商,来搞政商勾结、权钱交易,这是黑色收入。[详细]
违规经商获利 官员具备“先天”条件
有的行业看起来门槛很高,但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影响、人脉关系可以弥补资金的不足;而在机构改革和班子调整中退居二线、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中的有些人,更具有“全天候”经商的条件。[详细]
权力运行缺乏监管 部分禁令“只禁不令”
一方面权力运行缺乏监管,另一方面有些禁令“只禁不令”,缺乏可操作性与惩戒力度。一些地方对党员领导干部经商持“民不举官不究”的态度。问题发生后,相关部门甚至是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也忙着推卸责任。[详细]
我们的监督是同体监督,而不是异体监督。自己的刀刃永远砍不到自己的刀把,这是同体监督的弊端。这么多年来,领导干部腐败问题,几乎没有同级纪委发现查办的。[详细]
立规立法先行:让官商勾结无处遁形
4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广东省、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
官员家属“禁商令”“扩围” 上海不再“一家独享”
4月18日,《北京市、广东省、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通过审议,新规定由上海而推及五地。上海新规自2015年5月4日正式公布实施,至今年3月6日,已有182名领导干部因亲属经商办企业被纳入“需要规范”的范围,其中10人被免去职务、10人被调岗,1位辞去了个人职务,另有3人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详细]
实际上,从1985年出台的《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到2015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都对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做出了明确规定。[详细]
加大惩戒力度 让制度长出问责牙齿
要对党员领导干部经商监管不力的单位一把手严厉问责。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进一步拓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重视群众举报等,让监管成为千里眼、顺风耳,让党员领导干部不能“经商”“从政”两头占。[详细]
拓宽领域 从领导干部到全体公务人员限制经商
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都掌握有公共权力,尽管权力有大有小,但亲属一旦经商,都会存在与权力结合牟取私利的可能性。因此也应该对普通公务员实行“一方退出”机制。[详细]
推动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实行
以官员财产公开作为“紧箍咒”,预防和惩治腐败,比禁止官员亲属经商,更具有合理性、科学性、精确性和实效性。从长远来看,“禁商令”应该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以及其他一系列相关制度一起,促成官员财产公开。[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