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从严治党“忽如一夜春风来”,既刮进了三尺庙堂,撕破“刑不上大夫”的旧弊,同样也涤荡在群众身边,培植着服务百姓的良基厚土,不仅净化了政治生态,更提振了党心民心,由此可见,党风民风实乃标本相随。在新形势下,以党风促民风,应瞄准“四个视角”:
一则修用人之道以正党风。治国理政、贵在用人,而用什么样的人,以什么样的方式选人,历来具有鲜明的政治导向作用。所谓党风,是施政行为给公众留下的感官印象,是党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外在表现。群众看党风、评党风,集中关注的往往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群体,如何用人是党的作风的重要“风向标”。为此,抓党风必须聚焦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具体而言,就是要从干部“动议”开始,实打实地打破干部工作的神秘感。工作中,要把集体意志、发展需求和群众期盼相结合,把好干部标准融入干部“选、育、备、管”各个环节,真正让分析研判、组织考察和选拔任用过程成为集聚群众智慧的过程,成为群众表达意志的过程,确保群众意见在选人用人过程中占有相应权重。这样选拔出来的干部,才会始终保持公仆本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随着干部选任流程的公开透明,“带病上岗”、“突击提拔”、“近亲繁殖”等问题就失去了寻租空间,那些德才兼备的干部才能脱颖而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进而以勤勉作风带出淳朴政风民风。
二则明政商之规以塑党风。自古以来,为官与经商始终处于“剪不断、理还乱”的争议之中,众说纷纭、不一而同。进入新纪元,党中央在深刻总结革命、建设和改革经验基础上,提出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新理念。对于政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做出清晰界定,那就是“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去做官。”这一注解,为各级干部把握和处理政商关系提供了根本依据。细数反腐历程,诸如“李拆诚”、“扒市长”、“季挖挖”等公众熟知的反面典型,又有哪个不是在政商关系中迷失了自我,台上台下双重幅面孔,人前人后行为迥异。有道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为官者不自持,被名利诱惑拉下水是迟早的事,以致一局一域乌烟瘴气,个别地方甚至“塌方式”腐败。如此官风,焉能带好民风?诚然,有些问题属个案,但积弊背后政商关系的扭曲决非一日促就!故此,为官与经商必须泾渭分明,掐断官商利益输送的明渠暗道,是治党所需,是执政之道,更是民心所盼。医此顽疾,要坚持德治为先、纪在法前,引导鞭策领导干部常思己过、守土尽责,自觉管住手脚、管好身边人,让干事者免受既得利益集团牵绊,干出新气势,传递正能量。
三则纠四风之弊以净党风。在历经教育实践活动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的引领推动,全党在纠正“四风”问题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树新风呈现出在巩固中坚持、在坚持中巩固的良好局面。但“四风”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必须引起足够重视。纠风之难,难在既要治“表征”,更得治“未病”。当下,纠治“四风”,要聚焦盯紧那些掣肘改革发展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深层次问题,什么事情紧要就集中研究解决什么事情,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对组织而言,要充分用好用火日常考核、定期考核、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有利武器,让纪律规矩无处不在,常扯袖子、定期体检;对个体而言,要坚持围绕党性修养、理想信念、党纪党规抓教育,让“三严三实”要求内化为每名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不断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提升。通过内外兼修,让那些只对上负责、漠视民众呼声的行为得到遏制,让那些离群众过远、高高在上的干部有所警醒,为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赢得主动、奠定基础。
四则紧制度之笼以严党风。制度千条万条,执行不到位都等于白条。总体看,各个层面的制度可谓不少,但如“中央八项规定”一样管到位、严到份的并不多。而“八项规定”也不过寥寥数语,却在党内外产生深刻影响。可见,制度的生命力不在多,而在于严而管用。实践表明,好风气并非凭空而来,既是带出来的,一如文天祥之忠正、林则徐之忧国,皆因品格和作为而濡染众生;也是管出来的,一如延安整风运动、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严抓严管,切实把党员干部的言行规范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轨道上来。十八大以来,中央强调扎紧制度的笼子,可谓揪住了作风建设的“牛鼻子”。于事业而言,制度落在纸上、挂在墙上、讲在会上,不过是前提和基础。古语讲,“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制度要落地见效,抓落实是重点,关键取决于干部。从党的作风建设需求看,要注重把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渗透到制度落实过程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跟进,统筹发挥组织、社会、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确保每项制度都责权明晰、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唯此,才能有效避免好的政策、好的制度卡在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努力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以优良党风带动政风民风。
好风气是事业发展的“软实力”,更显攻坚克难的“硬功夫”。作风建设是一项永续性工程,必须抓住关键、上下联动、持续用力,只有这样,方能做到标本兼治,实现党风民风的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