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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偶得:小心“老传统”让特产变了味

  “五一”前夕,我和科室同志下乡督查有关纪律规定执行落实情况。在茶山街道茶山村,看到该村村容整洁,接待督查组时,干部热情依然但不再客套,座谈时唯茶水照旧,再没水果更无“公烟”。我不由得想起去年5月,我随温州市农村基层作风巡察组进驻茶山村时的情形。

  驻村巡察当天,我们就听到了村民关于村干部花集体资金买杨梅和瓯柑送礼的传言。我们抽取了近三年该村在杨梅节前后几个月的财务凭证进行认真核查,在2013年杨梅节后一个月的账目中找到了购买6300元杨梅、瓯柑的票据。

  拿着这张票据,我们找到了村党支部书记徐某某。老徐是个干脆人,开门见山地说:“老汤,你在茶山工作过,应该知道我们茶山有送杨梅和瓯柑的老传统吧?”

  老徐说的也是实情。茶山街道这里也算个风水宝地,出产的杨梅和瓯柑远近闻名。前些年我在茶山派出所工作时,每到杨梅节,村民和各村就会来给干警送杨梅。为了还送杨梅村民“人情”,民警们也会到村民家里买杨梅馈赠亲友。到了瓯柑成熟时,这番景象便又重演一遍。人人都觉得“破费”、“麻烦”,却又年年如此,无可奈何,形成了一个“怪圈”。原本甜酸适口的水果,竟让人吃出一些“怪味”。不过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区里一再重申严禁公款购送礼品的纪律要求,茶山街道许多村都不再搞这一套了,可没想到茶山村竟然还以村集体资金购买杨梅、瓯柑送人情。

  我对老徐说:“现在各地都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里、区里三令五申要求村集体不能用公款送礼,这你应该也知道吧?”

  老徐说:“规定我是知道了,只是当时我想着,这么多年了,每年如此,如果断在我手上,我也不好意思啊,所以当时照例买了。”

  我正色道:“老徐,老传统不能阻碍新规定啊,不合规矩不合时宜的,该破除就得破除!费用必须要追回,另外组织上还要对你作出相应处理。”

  看见老徐有点不以为然,在后续的谈话中,从市区两级出台的相关规定,到我们查处通报的有关案例,到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再到党风正才能民风淳,我耐心地给老徐做思想工作,使他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最终,徐某被诫勉谈话、责令费用自负,并被扣除当年1个季度的村干部补贴。老徐被处理的消息传开后,各村的干部以此为戒,在此后的杨梅节等民俗活动中,再也没有出现村干部公款购物送礼的问题,先前“变味”的特产,终于回归了自然的本味。

  “卖瓯柑、卖瓯柑,过了冬的瓯柑吃清凉。”路边农妇的叫卖声把我拉回到现实。“要吃瓯柑你们得自己买了呵!”老徐的话,引得大家都笑了起来。

  当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把“传统”“习俗”“惯例”等当理由,为自己的违纪行为找“托词”,这是要不得的。“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党风政风决定社风民风,社风民风影响党风政风。党员干部应积极做社会优良风尚的领头人和移风易俗的示范者,更应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用纪律准绳去衡量传统习俗中的种种做法。合规的,不妨予以继承发扬;不合规的,就该大胆予以破除。对于拿传统习俗当违规违纪挡箭牌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党纪发挥作用,把纪律规矩挺起来。

  (作者汤礼丑单位: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