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权力运行让“山寨社团”无处藏身


1 舆情综述
近日,针对“山寨社团”钻法律空子,打着“中华”“中国”“世界”等旗号肆意敛财的乱象,民政部开展了对“山寨社团”的专项整治工作,在中国社会组织网设立“曝光台”专栏,接连曝光五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社会反响强烈。“山寨社团”的乱象由来已久,民政部门采取的一些措施旨在彻底根治这些乱象,获得了不少舆论的肯定。
有舆论指出,除了及时向社会公布这些“山寨社团”之外,还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此领域的监管力度,立规矩才能成方圆。随着法制不断健全,法治意识不断深入人心,“山寨社团”坑蒙拐骗的空间就会被压缩,良好的社会组织生态才能形成,公众生活也会多一份踏实感。
2 公布“山寨社团”仅是第一步
对那些非法敛财的“山寨社团”,相关部门除予以公开曝光外,更要从严打击,并积极扶持优秀合法的正规社团,从而从根本上消除“山寨社团”滋生的土壤。
《法制日报》评论指出,无论是民政部门官网,还是中国社会组织网曝光台,目前只是曝光了“山寨社团”的名单,至于这些“山寨社团”在哪里办公、主要负责人是谁、在国内存在多久、有多少会员、通过哪些手段敛财等关键信息,并没有被披露出来,如此一来,曝光效果就有可能打折扣,不排除这些“山寨社团”就会换一个马甲继续运作。所以,有必要对这些“山寨社团”逐一调查,尽可能公开更多信息,让其没有死灰复燃的可能。更重要的是,要鼓励受骗的企业和个人积极举证“山寨社团”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维权。
《北京晨报》刊发文章称,毫无疑问,开通“山寨社团”等曝光台是一种有效监督,它撕下了一些“山寨社团”的伪装,不仅可以起到威慑作用,同时也能“消毒”、“打假”。但是,打击“山寨社团”,显然不应止步于简单曝光。对于一些已经曝光的“山寨社团”,按照规定还需要进行取缔、没收非法财产,严重的还要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刑责追究。
红网表示,民政部及时曝光“山寨社团”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公安、工商、网信部门要跟进查处,限令“山寨社团”立即关闭网站,解散非法机构,停止一切活动。如发现“山寨社团”继续组织活动,无论是营利性活动,还是非营利性活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工商部门都应介入调查,依法进行查处。唯有这样,“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才能彻底被清除。
3 亟待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
“山寨社团”之所以有市场,原因在于社团监管存在一定的“盲区”,有的钻法律的“空子”,打法律的“擦边球”,游离于监管之外,亟待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把此类社团纳入依法监管范围。
鞍山文明网发文称,当前,有关部门对“山寨社团”的监管虽然会在一定的时期内收到一定的成效,但受监管的力度和持续性等因素影响,“山寨社团”问题难免会出现反复。要确保整治的效果,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从完善相关社团组织管理法规入手,严格执纪执法,按照规定该取缔的取缔,该没收非法财产的没收,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决不姑息。唯有如此,才能对“山寨社团”始终保持强大的威慑力,消除一些人的侥幸心理,使其不敢越雷池半步。
千龙网强调,现在“山寨社团”如此猖獗、无惧曝光,根子在于监管部门没有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给“山寨社团”留下了生存空间。要想彻底消除这种乱象,必须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各种违规违法的“山寨社团”依法严打,打掉“山寨社团”的嚣张气焰,真正清除各种“山寨社团”。
新华网指出,面对“山寨社团”,我们在公开曝光的同时,还应将规矩挺在前面,制定严格的准入与退出制度,对行业协会进行动态化管理,加强行业协会的监督,祛除相关部门“不想管、不愿管、无法管”的弊病,积极受理企业、个人等其他监督主体对行业协会及其会员的投诉活动,真正消除“山寨社团”的蔓延空间,进而发挥行业协会在社会治理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4 关键是规范权力运行
在法律与制度逐渐完善的基础上,想要真正杜绝“山寨社团”的危害,还需要社团整体上的去权力化。
《新京报》撰文称,“中国”、“中华”的字号背后隐含的权力身影给“山寨社团”的招牌镀了金,而官方合法的国字头又天然稀缺,以至于山寨招牌在市场上也身价倍增。“山寨社团”存在的社会基础,在于传统行业协会承接政府精简的权力,进而滋生出权钱交易的市场。铲除“山寨社团”的关键,还在于加大改革力度,斩断行业协会与行政的关联,规范权力运行。
《都市时报》刊文认为,如果社团都能去权力化,在政府与民众间起到黏合剂的作用,就能让社会真正地认识到社团的性质,那么“山寨社团”的敛财土壤将不复存在,也就没人再有兴趣去建立“山寨社团”了。要想标本兼治,相关部门在国家大力培育社会组织的目标指导下,应加大力度使社团去权力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培育出服务公共利益的社团组织。
长城网评论称,根除“山寨社团”,公布其名单、加大处罚力度固然很重要,规范社团管理也必不可少,但仅此还不够,治本之策还在于规范权力的运行。要将权力的身影从所有社团组织中剥离出来。如此,“山寨社团”没有了狐假虎威的半点依托,还有什么存在的“理由”?自会偃旗息鼓销声匿迹了。
5 网民呼吁对社会组织精细化分类管理
近日,民政部曝光了一批“山寨社团”名单,相关话题也引发舆论热议,广大网民纷纷通过微博、微信、博客、论坛等社交平台发表自己的看法。经抽样统计发现,网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观点:65%的网民认为,“山寨社团”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招摇撞骗行为,让不少人蒙受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害,而更严重的后果是,助长了社会上的不诚信风气;57%的网民表示,“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日益成为金钱换荣誉的载体,而相关监管政策和手段仍显粗放,希望政府能对社会组织进行精细化分类管理;44%的网民称,“山寨社团”危害不小,希望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让治理“山寨社团”从制度、监管到法律都无死角;38%的网民强调,应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共同来识别、辨认、抵制“山寨社团”,让“山寨社团”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22%的网民建议,严格执纪执法去“堵”很重要,但对有关的需求进行“疏”也很重要,只有在严打非法敛财社团组织的同时,健全和完善优秀合法的社会组织,实现“疏”“堵”结合,才能起到有效的治理效果。此外,还有6%的网民表达了其他观点。如有网友提醒道,“山寨社团”是市场的产物,必须正视和研究它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只等法律出台后再解决,更不能仅仅通过曝光来告诫群众,这些都不能解决这段法律空白期的“山寨社团”问题。(人民网舆情监测室 郑光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