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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强化信访督查 提升办理质效

    为提高基层信访办理质效,建湖县纪委着力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基层特别是乡镇纪委这个末端,打通“最后一公里”,通过对基层查办的信访问题进行实时指导、严格把关,落实专人对信访承办主体办理信访件的措施、进度、效果等进行跟踪检查,定期通报,对重点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跟踪督办等方式,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一是丰富督查形式。对一般的信访件,采取电话、网络、发函、通报等常规督查方式,询问情况、了解进度、提出要求;对问题相对复杂,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调查遇到困难和阻力的信访件,采取派员上门督查方式,由县纪委挂钩联系工作室派员具体指导,帮助协查,共同研究处理意见;对疑难复杂、涉及多部门或信访人争议较大的信访件,采取会议督查方式,将有关单位召集在一起,协调处理意见,进行会办指导;对承办单位久拖不办、久拖不结,或对重点信访举报件处理不当导致越级访、集体访的,采取约谈督查方式,由县纪委主要领导与信访主办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谈话,督促及时优质办结。 二是创新督查载体。我们借助现代信息处理技术,建立信访办理动态管理痕迹库,实现实时预警、定时催办,及时反馈和报账销号功能,推进信访督办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信访件督查工作严格执行规定流程,分为交办、办理、报告、销账等环节,通过统一制作的《督查单》,简明直接地体现督查要求,单随信走、一信一督,使信访件办理每个步骤都留下明晰的工作痕迹,实现工作项目化、项目表单化、表单流程化、流程规范化。 三是提高督查实效。制定《建湖县纪委、监察局信访件办理考核办法》,对信访件办理分3大项、20个小项指标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对每一个信访件的考核中,坚持按件考核与总体考评相结合、阶段考核与年底考评相结合。进行全程跟踪,实行月通报、季评比、年核总,建立“管理在平时,督促在日常,考核在年底”的良性绩效考核机制。对各承办主体的考核中,综合考虑各承办主体人员数量、承办信访量、问题复杂程度等因素,不但考核信访办理数量,更将解决问题的质量和效率作为考核重点。坚持量化考核和综合评议、领导评议和群众评议、平时考核和阶段性考核相结合,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信度。 通过强化信访督查,今年1-5月份,全县办理信访件293件,问题查实率达87.6%,回访满意率达93.8%,93.6%的信访举报件能按期优质报结,信访办理质量得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