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雁过拔毛” 需多管齐下
据报道,湖南省岳阳市今年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行动,一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被查处、被通报。从通报情况来看,有的虚报套取专项资金,有的冒领低保资金,更有甚者在争取上级资金中收取回扣、骗取补助。“雁过拔毛”式腐败,数额不大,危害不小,令人深恶痛绝。
近年来,党和政府实施一系列强农惠农补贴政策,推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但在一些地方,这些强农惠农资金却成了个别人眼中的“唐僧肉”,总想“咬”上一口。从以往的新闻报道中不难发现,被侵占的民生资金,多的达数十万元,少则几十元、几百元,更有甚者在资金分配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巧取豪夺,但不管金额多少,对于基层群众来说都是极大的伤害,同时极大地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
“雁过拔毛”式腐败是一种典型的腐败形式,可以将“雁过拔毛”比喻成一个被打了许多洞的自来水管道,每流经一处就要跑冒滴漏,等送到老百姓那里,已所剩无几。从本质上讲,“雁过拔毛”式腐败是与民争利的典型腐败行为,让党和政府的强农惠农政策在执行中走了调、变了味。
“雁过拔毛”式腐败之所以出现,既有那些违纪人员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之因,有的还存在“天高皇帝远”的侥幸心理,更有监督管理缺位之责,民生资金的“多头管理”和监管上的缺失,让资金拨付、审核管理、项目验收等环节都存在漏洞。
因此,治理“雁过拔毛”式腐败要见功夫、见实效,必须在抓早抓小、抓严抓细上狠下功夫,既不能因为数额不大而听之任之,也不能因为官小职微而视而不见。与此同时,还要在建立完善基层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上发力,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监督制约,构建起适合基层特点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如此多管齐下,才能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正风反腐带来的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李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