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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纪委立足“四化”标准提升执纪审查水平

    近日,建湖县纪委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中开展优质案件评审活动,通过案件评审活动,切实提升基层纪检组织案件查办质量。

    一是评审项目明细化。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以《案件质量检查评分细则》为模本,采取百分制,从案卷整理文书制作、初核、立案、调查、涉案款物等21个方面制定明确的优质案件评分项目,逐一下发至各办案单位,各办案单位对照案件评分项目对所办案件自查自评,对得分在90分以上的案件,填写《优质案件参评推荐表》,并撰写案件剖析材料上报县纪委审理室。

    二是评审流程规范化。从审理室、纪检监察室、基层纪检组织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优质案件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按照集中阅卷、分组讨论、综合打分三个流程,从办案程序、证据材料、定性量纪、文书制作、查处效果等方面对参评案件逐卷评审,得分靠前的评为候选案件,提交县纪委常委会。县纪委常委会召开候选案件专题评审会议,听取评审小组评审汇报,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汇报情况,对照优质案件评分项目对候选案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得票超前的定为优质案件。今年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评出候选案件13件,县纪委常委会评出优质案件6件。

    三是评审结果最优化。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反腐倡廉成果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对获得创建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表彰,每项成果奖在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绩效工作年终考评 “工作创新”中奖励1分,上不封顶,并作为纪检业务年度考核和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今年上半年,县纪委共表彰创建成果奖22人,其中10人获优质案件突出贡献奖。

    四是评审模式常态化。县纪委印发《建湖县反腐倡廉成果创建活动方案》,要求各纪检监察组织重点围绕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重处分并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实施“两规”措施并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全县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类窝案串案等六大类案件,开展反腐倡廉质案件评选活动,形成常态,对连续三年无一件优质案件的,县纪委对其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工作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