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重在强化宗旨教育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公务员道德建设的新要求、全面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进行具体部署。2016年7月7 日《新华网》
古人云:“民无德不立,政无德不威”。公务员作为我党执政的执行者,公务员的职业道德不仅关系到他们能否正当地行使公共权利、高效地履行国家公务、建立廉洁奉公的公务员队伍,而且还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以及国家的兴衰成败。
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是“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我们党的党章和宪法中也明确指出,党员和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其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作为一名公务员,应该与党的宗旨保持一致,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和最主要的政治素质,作为自己工作中幸福的追求方向。
然而,现阶段在我们的公务员队伍当中,有的没有摆正“主人与公仆”关系,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趾高气扬的以官自居者。这种“身份倒置”错误思想的存在必然导致公仆意识淡化,责任意识淡薄,权力观念错位,进而迷失自己工作的方向。于是,本该为老百姓谋福利的权利成了少数人用来追求私利的工具,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污染了社会风气,歪曲了人民公仆的形象。
因此,对公务员而言,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必须瞄准重点,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从思想源头上解决好“对谁负责、为谁服务、让谁满意”的根本问题。只有明确自己的“身份”,摆正“主仆”关系,理顺“官民”关系,才能使广大公务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精神状态更加饱满,履职行为更加规范,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在工作中树立公务员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真正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