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纪委:对问题线索管理实行“全覆盖” 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
亭湖区纪委以加强案件线索管理为抓手,进一步拓宽案件渠道,专门印发《亭湖区纪委自办案件(问题线索)流程化管理暂行办法》(亭纪办发〔2016〕27号),对问题线索管理实行“全覆盖”。
一是从信访举报件中寻找案源。重视信访案件的分类,通过对比、分析,从发现疑点入手,由浅入深,查找问题,把信访突出问题纳入全局重点工作进行部署,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定期听取信访汇报,将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
二是从网络舆情等渠道捕捉案源。通过媒体、网络舆情、社情民意等渠道获得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究,捕捉案源,突破深层次案件。
三是从过去已成案件中挖掘连带案源。打破就信访件反映的问题查信访件的框框束缚,除查清举报信所涉及的问题外,要顺藤摸瓜,深挖隐藏其后有深查价值的违法违纪线索,扩大办案成果。
四是从专项检查中获取案源。通过执纪审查、专项治理、廉政巡查、纪律巡察、作风检查等纪检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注意透过管理混乱的现象,看到违法违纪的实质,全方位、多角度排查挖掘线索,获取案源。
五是从重点要害部门中发现案源。聚焦群众身边“四风”问题,把目光集中在资金投入、项目实施、土地出让、社保基金、农村低保、社会抚养费征收、宅基地审批等要害部门,从不合情理的现象中寻找线索。
六是从公检法等执法部门中挖掘案源。充分发挥区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通过与公检法、财政、审计、卫计委等部门沟通协调,实行例会制度、重点案件备案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和联络员制度,落实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职责,互通信息,实现优势互补、挖掘案源。(孙益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