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通知要求:严明纪律切实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6月23日,我市阜宁、射阳等部分地区发生龙卷风冰雹特大灾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灾害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委、市政府及时成立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为严明纪律切实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市纪委、监察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认识此次特大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巨大损失,将抗灾救灾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配合,积极投入抗灾救灾工作,全力保障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尽最大努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一线,始终站在抗灾救灾工作前列,坚持把群众危难作为第一关注,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信号,尽职尽职责地做好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抗灾救灾中各责任主体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有关方面做好值班应急、抢救伤员、安置受灾群众、抢修受损基础设施、调度救灾物资、保障交通运输等各方面工作,切实做到组织落实、人员到位、处置得力,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对抗灾救灾资金物资筹集、采购、分配、拨付、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建立健全抗灾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确保管理严格规范、运行快捷高效;要加强对受灾群众安置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救灾物资公平、公正、及时、有序发放;要加强对社会捐赠资金统计和公告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定期向社会公布接收和分配使用情况,回应社会各界关切;要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计划安排、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恢复重建项目成为优质工程、廉洁工程、民心工程。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在抗灾救灾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因指挥不当、工作不力、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借抗灾救灾之机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私分资金物资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抗灾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工作组织不力、玩忽职守,致使出现重大问题的行为,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典型案件公开曝光。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对散布谣言、干扰破坏抗灾救灾工作的行为,要坚决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做好应急值班工作,落实带班领导和相关人员,确保信息渠道24小时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