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4日新媒体专电(记者马书平 周继坚)在任时自我膨胀、忘乎所以,落马后痛彻心扉、再三悔过,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连续发布的贪官忏悔录里,几乎都可以看到腐败分子同样的心路历程。这些贪官的现身说法,既是对其腐败行为的反省,更是广大领导干部的一剂清醒剂,一定能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腐败是古今中外、概莫能外的痼疾。腐败分子轻则中饱私囊、私相授受,重则戕害公平、危害国家,腐败行为历来为法纪所不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一大批贪污腐败分子受到党纪和国法的应有惩处,极大地提振了党心民心,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也应当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腐败分子仍躲在暗处、心存侥幸,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没有充分认识到腐败的危害,没有跟灰色地带划清界限。严厉惩处腐败分子,虽然是腐败分子罪有应得、咎由自取,更应当警示广大领导干部加强修养、廉洁从政,从“不敢腐”的层面,迈向“不想腐”的境界。
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领导干部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现实中也有各种人际关系的往来,如果不上紧廉政的发条、不绷紧法纪这根弦,就很容易陷入收人钱财、为人请托的漩涡之中;领导干部也有家属和亲人,如果不管好“身边人”,任由他们收受利益,甚至与请托人沆瀣一气,就必然要受到牵连。正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此例一开、此风一长、边界一过,必然积重难返,最终必定会滑向无法挽救的深渊。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中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腐败分子往往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作风专横于一身,其案情的披露着实令人震撼。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培养一个领导干部不容易,那些腐败分子只有在接受调查之后,才幡然醒悟,才真正意识到对不起组织培养,对家人、对自己的骄纵不是“爱”而是“害”。通观贪官忏悔录,其共性一是思想松懈肇始,二是心存侥幸继续,三是人格分裂收尾。在众多贪官的忏悔录中,第一次收钱都是战战兢兢,继而以各种理由自己“说服”自己;在接受党风廉政教育的同时,尽管心中有鬼,也以“没有发现”“数额不多”自欺欺人,甚至蛰伏一段时间,自以为“风头过去”又开始肆意妄为;最终,沦落为台上大讲廉洁自律,台下疯狂权钱交易的“两面人”。
贪官忏悔录警示之一:理想信念不可丢。“贪心既缘,利嘴斯凿。”腐败分子都是从第一次收受贿赂开始,放松了警惕、放低了要求,最终浑然不觉、越陷越深。归根到底,还是对党纪国法不以为意,对自己失去了自律,思想上偏出一尺,行动上就会偏出一丈。坚定的理想信念是领导干部站稳政治立场,摒弃私利和特权,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各种诱惑的法宝,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安身立命之本。党风廉政建设要警钟长鸣,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改进作风、提升修养。领导干部要捍卫“精神家园”,不光要严于律人,更要严于律己,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贪官忏悔录警示之二:要谨慎对待手中的权力。“权力越大,滥用起来就越危险。”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能为人民服务,用不好就会为所欲为。现实当中,一些领导干部喜欢独断专行,搞家长制、“一言堂”,甚至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受不到有效制约,往往就是权力失范、腐败滋生的开始。领导干部在权力面前一定要手握戒尺、心存敬畏,切不可恃权而骄,甚至将自己等同于权力本身,一旦忘乎所以、自我膨胀,必然会步入雷区、身败名裂。领导干部要时时以“三严三实”的要求观照自身,始终牢记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服务群众,以实际行动彰显先锋本色。
“防微杜渐、忧在未萌”,腐败分子的忏悔录写得再深刻,但大错已经铸成,等待他们的唯有党纪和国法的惩戒。而对于在任的领导干部们来说,贪官的忏悔录应该成为从政的警示录、清醒剂,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唯有警钟长鸣、加强学习、锤炼党性,才能不断涵养浩然正气,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实现自身价值才干与党和人民需要的完美结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