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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美勤:秉持“四知”要求 绘就大写人生(盐都区“争当廉内助,弘扬好家风”感悟)

秉持“四知”要求  绘就大写人生
——参观市尚德昭廉教育馆心得体会

   3月8日是广大妇女的节日,这天我有幸参加了区纪委牵头组织的“争当廉内助,弘扬好家风”参观市廉政教育馆的活动,我深受教育,收益匪浅。在这次活动中,我深深体会到正人先正己,做好工作固然重要,但为人之道才是根本;一定要先做人后做事,一撇一捺写个人,一生一世学做人。学做人,就是要学做好人,怎样的人才是好人?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标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对不同的人又有不同要求。所以说角度立场的不同,步换景移,好人的标准也随之改变。作为基层领导干部的妻子,我认为要学做人,应该要有“四知”,即要知深浅、知是非、知廉耻、知轻重。
   一要知深浅。所谓知深浅,是要扪心自问一下:“我是谁?我有什么?我能为社会做什么?”有些人违纪违法,就是从对自己不了解开始的,不知深浅,以为手中的权力是自己的努力所得,忘了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让人民赋予的权力成了私有财产;由于不知深浅,忘记了自己是谁,自以为是,目空一切,少了对自己的约束;由于不知深浅,忘了自己要学习,放松了学习,大权在握,一劳永逸,躺在功劳簿上睡觉。我认为,做人,要从知深浅开始,只有知道深浅,才会知道自身的不足,才会谦虚,才会放下架子好学上进,才会看低自己尊重别人,才会看得起人民群众,才会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
   二要知是非。所谓知是非,就是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就是一个人要有是非观念。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要分得清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二是要在具体行动中做对的、做得对。有些人搞得清事情的是非,做起来就犯错误,是行动中的低能,或者不做好事专做坏事,是天生的坏人。我认为,我们要知是非,就要分得清事情的对错,要知道哪些事可做,哪些事不可以做,其实这并不难,我们每个人只要做到遵纪守法,遵循道德,事情的是非问题也就解决了一大半。参观了廉政教育馆,我发现,大多数落马的贪官都懂法知法,都知道制度的存在,有的甚至是制度的制订人,所以不能说他们不知道事情的对错,但是却为何偏偏做了错事而沦为阶下囚呢?在《廉政教育警示录》中不少当事人都谈到了这个问题:“第一次很重要,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这说明,一是不要恶小而为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二是不能心存侥幸,偶然带来必然。所以说,知是非的关键在于对“非”的防范。 
   三要知廉耻。所谓知廉耻,是指一个人在道德意识中要有因自己言行的过失而引起羞辱惭愧之情,要对自己违背道德的意识和行为产生不体面、不光彩的心理,要有因周围人的责备产生自责心理。不知廉耻,就是无耻,就是俗话说的厚脸皮。人一旦丧失了廉耻,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无耻则无道,廉耻历来被视为“立人之大节”,耻感迷失,“做人无以治己,做事无治事”。所以,人如果不知廉耻,连自己都管不住自己了,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呢?一个人只要知廉耻,才会做应该做的,不该做的坚决不做。朱自清在《论气节》中说:“气是敢作敢为,节是有所不为”,要“守节”,不要“失节”。
   四要知轻重。所谓知轻重,就是一个人在自己的人生观中对各种事物的看法和价值取向,孰轻孰重,要有选择。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要以群众利益为重,个人得失为轻。但有些人往往把自己看得最重,自己的得失,自己的利益考虑的最多,而把群众放得很轻。这种人,指导思想出了问题,不犯错误才怪呢。如有的人把努力工作看得重,有的人把名和利看得重,有的人把自己的散漫自由看得重,轻重观念不同,生活方式也就截然不同。所以,正确处理好孰轻孰重的关系,知道轻重的人,才会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才不容易在人生道路上走上岐途。

(作者:宋美勤,系盐都区人社局原党委书记姚宏鉴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