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党95周年|中共反腐历程
导语

建政伊始|毛泽东:要肃清贪官污吏 建立廉洁政治
新中国反腐败第一大案:刘青山、张子善案。
真金炼自革命熔炉
时间:1921年7月~1949年10月
经典场景:
井冈山茨坪西南面的荆竹山有一块长3米、宽2米的花岗岩,因为曾遭雷击,故名“雷打石”。这里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发源地,1927年10月,毛泽东就是站在这块石头上,向部队宣布了三项纪律:行动听指挥,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打土豪要归公。
阶段特征:战时反腐民主反腐
总的说来,这一时期的反腐有两大特征,一是革命党思维下的铁腕反腐,执行铁的纪律;二是民主反腐,用好了民主这一遏制权力腐败的法宝,体现在建立健全民主制度和加强群众舆论监督上。同时,反腐败的战时特点明显,最终的执行是通过中央领导集体的“批示”来决定的,而不是通过党纪和法律的规定直接执行。
在曲折中探索前行
时间:自建国到改革开放前
经典场景:
这一天是农历正月十五,也是个周日,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公审大会在保定市体育场举行。头戴一顶水獭皮帽的刘青山身穿一件藏青色大衣,脚蹬一双油黑发亮的皮鞋,胸前挂着一块长2尺宽1尺、上写“大贪污犯刘青山”字样的布牌,特别引人注目。刘青山刚上来时依旧是一副“江湖好汉”的样子,但随着在场的2万多人用愤怒的目光扫向他时,刘青山浑身一颤,下意识地挺一下脖子,抬头看了一眼,又无力地垂下了头……
言犹在耳,建国初期就有一些党员干部经受不住考验,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开始出现。中国共产党果断采取措施,在全国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据不完全统计,到1952年1月,全国共查出贪污旧币1000万元以上的贪污犯10万余人,判处死刑的有42人。紧接着在1952年4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新中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对贪污罪的惩治作出明确规定。
阶段特征:高压严惩运动反腐
这一时期,以“群众运动”的形式来作为反腐的载体,同时保持政治高压,单就反腐败的效果而言是很好的。但过于频繁的政治运动造成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陷入瘫痪状态,社会主义法制遭到践踏,经济濒于崩溃边缘,代价惨重。虽然运动式反腐不能长久、也不可取,不过那种有腐必反、惩腐必严的理念,仍然是我们今天反腐败的宝贵经验。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刹住贪腐风一定要从快从严从重
越是高级干部子弟,越是高级干部,越是名人,他们的违法事件越要抓紧查处,因为这些人影响大,犯罪危害大。抓住典型,处理了,效果也好,表明我们下决心克服一切阻力抓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渐入正轨 建章立制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党在思想、政治、组织等领域开始了全面的拨乱反正。党和政府的监督机制逐步得到恢复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逐渐走上了正常轨道。1978年12月,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恢复,陈云为第一书记。面对当时的局面,纪检机关的首要任务是对大量的冤、假、错案和错划的右派进行复审改正,重建党的规章制度。
反贪局成立 反腐专业化
197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经济检察厅,这就是现在反贪局的前身。
1989年,最高检将经济检察厅更名为贪污贿赂检察厅,并决定在广东省试点。
1989年,中国第一个反贪局——广东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成立。
199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正式成立,这标志着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工作进入专业化、正规化轨道。[详细]
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掀起全国性"廉政风暴"
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受贿案16000多件,其中大案要案3300多件,涉及县处级干部120多人,司局级干部11人,其中最大金额者180多万元。四川纪委系统立案查处各类案件2893件,结案1716件,152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54人被开除党籍,正在查处的案件中涉及地厅级干部达20人。上海:118名违纪违法干部受到行政记过、降职、开除留用、开除公职的处分。贵州省纪检部门已审结的党员严重违纪案件为1034起,处分违纪党员1023人。
十六大后|制度性反腐 惩防并举
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正式发布我国首部反腐白皮书:《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
十六大确立制度反腐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召开,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惩治与预防腐败的关系更加明确。以党的十六大召开为标志,党和政府真正进入了制度反腐的阶段。
中央反腐败政策的密集出台
中共中央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重要举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确立等。
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正式发布我国首部反腐白皮书——《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详细]
十八大后|习近平:反腐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习近平强调,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详细]
"三严三实":知晓为官做事尺度
2014年3月9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此后,习近平进一步指出,“三严三实”要求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详细]
纠正"四风":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
中央纪委常委会2013年8月21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指出,要加强检查监督,铁面执纪,对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并不断给予曝光,向全党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详细]
八项规定: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2012年12月4日,履新不到20天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这短短600多字的八条规定,被称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把“手术刀”,“小切口”推动“大变局”。[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