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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三名党员干部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扬州发布刚刚收到的消息:经市纪委常委会近日研究决定,给予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处原处长陈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服务局原副局长周久霖、市疾控中心组织人事科原科长时露开除党籍处分。

  陈地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其丈夫夏某某担任镇江市公安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与其丈夫和儿子共同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周久霖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多次与相关涉案人员串供;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向管理服务对象王某某借巨款用于炒股;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王某某谋取利益,伙同他人共同向王某某索要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时露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与时任疾控中心主任钱某某共同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三人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已全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