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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责任 筑牢抗洪堤防


这段时间,连续强降雨给皖鄂湘等地造成严重洪涝灾害,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防汛抗洪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对于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的重大伤亡,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堤防加固等重大工程,必须明确终身责任制,对暴露的问题必须严肃追查!面对洪水的考验,责任担当是最坚实的堤坝。

洪水无情,干部有责。面对持续暴雨侵袭,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首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迅速响应、积极行动,以最有力的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生活在危险区域的群众得到及时转移、妥善安置。无论是长江干堤等重大防洪工程的24小时巡查排险,还是对特殊人群和重点部位开展“地毯式”排查,或者是危急时刻的应急处置、抢险救援,都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把人民群众安危放在心上,把工作做实做细,真正做到防在未发之前、抗在第一时间、救在关键环节。

灾情就是命令,责任重于泰山。在各地的抗洪抢险中,许多党员干部冲锋在前,敢于到第一线冒风险、战风浪、解危难。“是党员的跟我上”,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与表率作用,凝聚了抗洪救灾的力量,让党徽在抗洪一线闪光,以实际行动树立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俗话说,关键时刻不能掉链子。抗洪抢险是检验干部责任心和能力水平的重要考场,有责就要担当,失职就要问责。据人民网初步统计信息,湖北、江西、安徽、湖南、河南至少已有近50名干部因防汛抗洪不力被处分,原因包括值班脱岗、险情处置不及时、离岗饮酒、擅自带领部队绕远路抗洪等。这些反面案例就是警示,人命关天,人民利益至上,不担当、不作为者就必须从严问责,得到应有的处理。

尽责既看关键时期,也要看平时——堤防加固等重大工程,必须明确终身责任制,暴露的问题必须严肃追查。这就说明,责任不是口头说说的,也不是一时一阵的,而是有责必问、问责到底。终身责任制意味着从源头抓起、贯穿全过程,是谁的责任、该负什么责任,都应有一本明白账,通过制度固化下来、执行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把责任落实在平时、履行在常态,才能造就更多良心工程,为人民群众夯实抵御风险的坚固堤防。(鲁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