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强化纪审联动制度 打造纪审协作配合平台
近年来,建湖县纪委强化纪审联动制度,打造纪审协作配合平台,强化对基层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纪审联动协定机制。县审计局在拟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要征询县纪委意见,将县纪委提出的重点事项纳入年度审计计划遴选范围;重点审计项目的审计重点,要征求县纪委的意见,并及时修订审计重点内容和重点环节。县纪委在确定巡察监督等有关工作计划时,可向县审计局了解被巡察单位和人员的经济信息和审计情况。
二是纪审联动协助机制。在查办财经类案件的过程中,纪检工作人员财会能力薄弱的情况下,适时调配专业审计人员介入。审计机关在年终审计、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时发现违纪线索,可直接移交给县纪委。县纪委受理的信访举报财经类线索,在情况较为复杂、难以决定是否立案的情况下可委托审计机关以审计方式介入或调阅审计报告,为线索处置提供通观全局的审计资料。
三是纪审联动协作机制。县审计局将有关审计结果报告及时送县纪委。县纪委要将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情况列入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必述内容,纳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执行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县审计局可提请县纪委予以协助,视情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是纪审联动协同机制。纪审联动工作在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加强经验总结和问题分析,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明确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与县审计局纪检组作为日常工作联系部门,负责与纪律审查相关的重要情况通报、协作事项办理、问题线索移送、信息资料沟通等事项。
一是纪审联动协定机制。县审计局在拟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要征询县纪委意见,将县纪委提出的重点事项纳入年度审计计划遴选范围;重点审计项目的审计重点,要征求县纪委的意见,并及时修订审计重点内容和重点环节。县纪委在确定巡察监督等有关工作计划时,可向县审计局了解被巡察单位和人员的经济信息和审计情况。
二是纪审联动协助机制。在查办财经类案件的过程中,纪检工作人员财会能力薄弱的情况下,适时调配专业审计人员介入。审计机关在年终审计、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时发现违纪线索,可直接移交给县纪委。县纪委受理的信访举报财经类线索,在情况较为复杂、难以决定是否立案的情况下可委托审计机关以审计方式介入或调阅审计报告,为线索处置提供通观全局的审计资料。
三是纪审联动协作机制。县审计局将有关审计结果报告及时送县纪委。县纪委要将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情况列入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必述内容,纳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执行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县审计局可提请县纪委予以协助,视情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是纪审联动协同机制。纪审联动工作在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加强经验总结和问题分析,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明确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与县审计局纪检组作为日常工作联系部门,负责与纪律审查相关的重要情况通报、协作事项办理、问题线索移送、信息资料沟通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