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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能辜负群众的信任

“我相信你们纪委,你们要为我做主啊!”一位60多岁的老大爷一见我就激动地说。

由于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同志临时有事,领导让我帮忙接待一名来访群众。在我的安抚下,老大爷情绪渐渐缓和下来,向我道明原委。

原来,他以前当兵时的名字与现在身份证的名字对不上,现在想改回当兵时候的名字,但以前的户籍原始凭证等都找不到,派出所没法帮他更改名字,造成他一直领取不了当兵补贴。我一听,这事不是我们纪委业务范围内的事,就耐心地向他解释,我们会把他的事情,转交相关部门处理,让他放心。把他送出门口时,考虑到他年纪比较大,我从四楼一直陪他走到一楼门口。老大爷走前,含着泪水说又重复说:“我相信你们纪委,一定会按规定办事的。”

他那句“我相信你们纪委”近段时间一直在我耳边回响。是的,群众的信任就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最好的动力、最大的责任。在这几年的工作中,这个理论也被反复印证着。

今年6月,我随县纪委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清退违纪款小组到陈塘镇朝垌村清退违纪款给群众。在群众王柱德家,当他拿回以前被村干部索要的200元危房改造“好处费”时,激动地对我们说:“虽然200元不多,但我就知道你们纪委肯定能把这钱要回来的。”群众的感激与对我们纪委工作的信任,顿时让我由衷感到自己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豪,心里同时在想,今天的清退违纪款工作应该能顺利完成吧。

没想到,当我们到第二户群众莫桂玉家中退款时就遇到了困难。莫桂玉老奶奶说什么也不肯签字拿回原本属于自己的500元钱。她一直在强调跟她家要钱的村干部很辛苦,帮她跑上跑下申请危房改造指标很不容易,最终新房建成了也通过了验收,而村干部要些辛苦费照“理”讲也是应该的。我们向她解释,村干部帮群众办事,这是他的职责所在,绝对不能因此要群众的钱物,但老人家一直听不进去,坚持认为村干部对她家真的很好,不肯拿回那钱。后来,没办法,我们只好打通了她在外打工儿子的电话,让她儿子帮忙解释,她最终才肯签字拿回钱。

当天,我们在朝垌村共清退违纪款给11户群众,也遇到类似的问题。回来的路上,我心里沉甸甸的,一方面群众信任我们党员干部,而另一方面有些党员干部却忘记了自己的身份、职责,利用群众对自己的信任,在帮助群众办事过程中,以“辛苦费”“跑腿费”等名义向群众伸手要钱要物,愧对了群众对他们的一片信任之心。

“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一定要以身作则守好纪律,要对得起群众对我们的信任。”记得两年前我刚到县纪委上班的时候,领导第一次找我谈话时就叮嘱道。有一次,我跟监察局梁副局长下乡村调研,到吃午餐的时间,村干部与村民都来邀请我们去他们家吃饭,但梁副局长一直坚持我们自己解决吃饭的问题,后来我们几个人到村头小店炒了个米粉当午餐。他对我们说:“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在守纪律方面要起带头作用。我们只是下乡办事,村干部与群众都很配合我们的工作,不能因吃饭的问题增加他们额外的负担,否则就对不起他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信任了。”

身边的领导以身作则,我们下乡时也是如此,坚守不拿群众一钱一物、不吃群众一粥一饭的底线。群众对我们的信任,是责任,是压力,也是动力,恣意妄为就会伤害这份信任。对得起群众的信任,这不仅是每位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坚守的,也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应当坚守的。

(作者林志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蒙山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