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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纪委:践行“四种形态”增强问题线索管理处置

   今年以来,大丰区纪委深入践行“四种形态”,广泛挖掘问题线索,突出抓早抓小,通过规范管理、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执纪审查威慑效果,成案率明显提高。

    拉网排查广泛挖掘。严格执行执纪执法案件线索集中排查、移送及管理办法,有效整合信访举报、司法行政、纪律审查等线索资源。1-5月对所有公安局行政处罚案件、检察院起诉或不起诉案件、法院判刑或刑事免处案件、司法局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违法线索450余条,按新条例党政纪立案审查19名党员、监察对象;从审计报告中发现问题线索30多条,立案处理4条;其他行政单位移交行政案件300余件,立案审查党员20名。

    全程监管规范管理。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纪律审查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以“六大纪律”为尺子,通过问题线索库、线索集体评估表、线索待办库、线索交办函、线索督办表等痕迹化管理模式,全程监管问题线索,确保应立尽立、执行到位。截至目前,共下发交办函9份,所有立案件均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核把关。调试《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开通运用步伐。

    分类处置一着不让。对一般性问题须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及时初核、直查快办;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决不放过,真正落实中纪委五类问题线索处置标准。建立基层自办案件预审、重点案件查办会商、移送审理案件问题线索回告等制度,严格审核线索处置结果,加大对谈话函询的再审核力度,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减少暂存类线索,主动适应“四种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