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免疫力 严防“灯下黑”——开封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队伍建设综述
重视预防教育抓早抓小,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动态管理台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河南省开封市纪委不护短,不遮丑,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实了纪检监察干部的队伍建设。
去年以来,开封市纪检监察系统共对17件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开展了纪律审查,党纪政纪处分14人,诫勉谈话14人。
“大起底”摸清问题线索
开封市纪委某派驻机构的纪检组长姜某,在任县质监局局长期间违规处理罚没物品等问题,市纪委给予姜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副处级降为主任科员并调离纪检监察队伍。
这是开封市纪委发起的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查处的问题之一。
为解决纪检监察系统问题线索积存多、内部执纪难的问题,今年3月23日,市纪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集中清理工作专项会议动员部署工作。市纪委通过查阅机关信访、案管台账,调阅网上举报、手机“四风”举报平台,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扫描。各县区纪委、各派驻机构全面“自查起底”,起底出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干部监督室统一管理,从线索来源、接受时间、问题性质、处置方式等方面进行规范登记,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5月中旬,由市纪委干部监督室牵头组成工作督导检查小组,对县区、市直派驻单位清理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通过“大起底”活动,全市共清理出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2件,其中处级5件、科级5件,12起问题线索现已全部办结。
“大预防”做到常提醒早纠正
为了将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关口前移,真正实现抓早抓小,开封市纪委提出“大预防”的概念。
开封市纪委自套紧箍,先后出台了《开封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和《开封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个严禁”》,从监督职责、对象、内容、程序、方式方法等方面为纪检监察干部立下规矩。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将“十个严禁”内容印制在工作证上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配发,不仅教会纪检监察干部遵规守纪,也鼓励社会、群众进行监督。
纪检监察干部有了小问题怎么办?在对“十个严禁”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时,发现一名巡察人员因工作疏忽,向被巡察单位透露了不应反馈的内容,虽影响不大,但市纪委还是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写出检查。
除了批评教育,廉政约谈、谈话提醒也是市纪委常用的“预防”方式。去年以来,开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许兆儒逐一约谈县区纪委书记及派驻机构负责人80余人,进行廉政提醒加压。今年上半年,市纪委干部监督室就群众反映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先后对6名县处级纪检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收到了良好效果。
“硬手腕”狠抓严管带出反腐铁军
“开封市卫计委纪委原书记刘某,因玩忽职守、插手工程建设、违规招投标等严重违纪行为,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副处级降为主任科员。”
这份处分决定,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引起极大震动,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真正明白了纪检监察系统不是保险箱,无论是谁违纪都要受到惩处。
开封市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审查工作极为重视,凡是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线索,市纪委书记直接签批、直接交办、案中督办,对每件线索定期听取汇报,随时研究,亲自指挥,确保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审查件件落到实处。
去年以来,给予党纪重处分3人,其中2名派驻市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名县纪委副书记调离纪检监察系统。通过铁腕执纪净化了纪检监察系统的“森林”,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刘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