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原副市长被捕 曾言政府拿钱保证企业资金到位
卢武福(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8月8日电(见习记者 安伟光)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2016年8月8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常德市委原常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卢武福(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被查8天前还出现在今年防讯责任人名单上
8月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卢武福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卢武福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业主安排打高尔夫球;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礼品,搞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21日,湖南省防指公示2016年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卢武福的名字赫然在列。但仅过8天,湖南省纪委就公布了其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
曾言政府拿钱保证企业资金到位
中纪委在通报中称,卢武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早在2012年,当被记者问到将如何保证用好并如期返还城市扩容资金时,卢武福回答:“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投下100个亿,不欠银行一分钱的利息。一旦我们的企业、投融资平台和银行约定的偿付资金不能到位,政府就会拿出钱来,保证信誉不受影响,同时也保证所有投资常德城市建设的银行和企业都能如期得到自己应有的回报,这是政府的诚信问题。”
卢武福简历
卢武福,男,汉族,1961年4月出生,湖南澧县人,函授本科文化。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
历任澧县报社记者;澧县县委办干部,1985.05副科级秘书;
1985.12 澧县车溪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86.10 共青团澧县县委书记;
1989.07 澧县县委社教办副主任;
1990.03 澧县政府办副主任;
1993.02 兼县政府办工委书记、县外经办主任;
1993.08 澧县大堰垱区委书记;
1994.12 津市市政府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正县级,1995年5月援藏任西藏隆子县委书记);
1998.05 武陵区委副书记;
1998.10 桃源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1999.03 当选县长;
2000.09 常德市计委副主任、工委副书记;
2001.01 常德市计委副主任、工委书记;
2001.08 常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2.04 常德市委副秘书长;
2007.02 常德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1.09 常德市委常委、副市长提名人选;
2011.11 常德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2016年04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简历据常德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