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悬问责利剑—— 完善链条 层层压实“两个责任”
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党委书记谢毅文、纪委书记欧光强因下属公司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责任追究;汕头市北山湾管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彭快乐因所在单位违规问题突出受到责任追究;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丁叶安等人因下属严重违纪受到责任追究……
近年来,广东省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以细化责任带动责任落实,以责任追究促进管党治党,以督查问责确保任务完成,以通报曝光推动问题整改,构建了明责、确责、履责、追责的完整责任链条,严肃查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两个责任”人员,并通报曝光。据统计,2014年以来,全省共追究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145个,追究领导干部责任1734人。
细化履责内容
广东省委将落实“两个责任”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多次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守纪律讲规矩落实到行动中。
为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广东先后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将主体责任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3种责任类别,细化为15个方面60项具体责任,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逐层逐级细化,使责任分解到岗到人,层层压实。
根据这一要求,广东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湛江市要求领导班子从7个方面承担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从5个方面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从5个方面承担监督责任;广州市天河区制定落实主体责任5项任务13条具体工作措施以及监督责任8项任务23条具体工作措施;等等。
“进一步细化责任,为履职和追责提供了依据,能有效提高责任追究效率。这也体现了广东注重强化顶层设计的一贯工作思路。”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说。
精准发现问题
“多亏纪委的提醒和教育,使我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吴川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长接受谈话提醒时诚恳地说。
今年初,省公安厅第五巡查组对吴川市公安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巡查,发现该局没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执法人员存在执法腐败风险,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队伍管理存在问题等。就此,吴川市纪委对市公安局启动了谈话提醒工作。
开展谈话提醒,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已经成为广东各级落实“两个责任”,对党员干部进行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
去年,广东印发《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通知》,实行责任约谈制度,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以及存在其它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由党委(党组)书记、纪委(纪工委)书记为主进行谈话提醒。省纪委还及时下发《关于按新要求和有关解答进一步做好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工作开展。
广东还构建了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的述责述廉述德机制。在省、市、县三级全面推行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同级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活动。
“我工作用车是一辆排量1.8L、价格18万元的小轿车,个人住房是1998年在中山市工作时购买的商品房。女儿出嫁,我自己没有操办宴请,而且说服亲家将他主办的宴席由原定100桌减少到4桌……”
这是中山市委书记薛晓峰今年初在省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述德时说的一段话,他当场接受了省纪委委员评议。“三述”之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测评中综合评价满意率较低的3名地厅级主官,被省纪委领导约谈。
据统计,从2013年至今,全省各级纪委全会已开展党委(党组)书记评议3000多人次。
此外,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广东构建巡视与巡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全省各地各单位还在多个维度探索责任的监督发现机制。省国资委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提出强化企业内部巡察。珠海市探索建立主体责任评估系统,依照设立的评估指标开展实时量化考核评价……
强化责任追究
失责必追究,问责必从严。广东充分用好问责利器,做到管党治党严字当头,真正把落实“两个责任”扛在肩上。
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吴才智和纪委书记刘兆环因公司违规公款旅游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建军因下属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韶关市翁源县教育局局长甘可柱因管辖学校收受回扣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今年以来广东省纪委通报曝光责任追究典型案件11起中的部分案例。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为压实“两个责任”,去年,省纪委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流程图》,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和工作指引,完善问题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机制,规范“一案双查”流程,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月报统计制度,开展业务培训和调研指导,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责任追究工作向基层延伸。
紧盯责任追究重点。2015年省纪委重点查处了粤财公司、省广播电视网络公司、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珠影集团等省属国有企业责任追究案件,有效强化了责任追究制度刚性落实。
据统计,2015年,广东共追究领导班子责任61个,追究各级领导干部责任940人,其中,厅局级干部2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21人;今年上半年,对307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2人。通过严肃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了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本报记者 梅河清 王景喜 通讯员 罗有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