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30日讯(记者 赵国庆 通讯员 蔡鑫桦)官不大胆子不小,权不大歪点子不少。去年底先后案发的如东县掘港街道余荡村和通州区十总镇新雁村班子集体腐败案已经见底。截至目前,两个村班子被集体改组,2人已获刑,10人处在司法程序中,2人受党纪处分,13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问责。
去年11月,如东县纪委根据上级纪委的督办要求,对掘港街道余荡村党总支个别成员涉嫌违纪问题立案调查。调查中发现,一笔20多万元的取土坑赔偿款暗藏玄机。纪检人员顺藤摸瓜查明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管某及其他班子成员和村干部,存在共同违纪且涉嫌经济犯罪问题。经查,管某伙同党总支委员、经管员吴某(女),通过造假协议等手段,虚列套取该县东二环南延绿化征地取土补偿款,数额巨大,并将其中15800余元以补贴工资差额名义私分给所有班子成员和村干部。班子成员和村干部在明知此笔款项为虚列套取征地取土补偿款的情况下,领取了数额不等的所谓工资“补贴”。2009年至2015年期间,该村财务管理严重混乱,存在坐收坐支、收入不入账、报支不及时,村大量资金账外循环,造成资金缺口120余万元。管某等4人还分别存在其他贪污、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严重经济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鉴于余荡村党总支委员会不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集体腐败,掘港街道党工委依规于今年4月对该村党总支实施了改组。县纪委及时启动“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对街道党工委和农技部门6名党员干部分别实施了纪律处分。
去年12月,通州区纪委根据审计部门对该区十总镇新雁村有关项目审计中发现的疑点,对该村党员干部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调查发现,该村党总支班子成员为谋取私利抱团作案,对上级补助资金雁过拔毛,情节十分恶劣。
2011年至2012年期间,通州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B标段部分工程在十总镇新雁村实施;2011年至2014年,南通至洋口港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经过十总镇新雁村。面对巨额补偿资金,时任党总支书记窦某带头动起了歪脑筋。他利用职务之便,伙同班子其他成员,通过私下串通做假协议、虚增工程量等欺骗手段,套取国家资金计人民币55万元,主要用于班子成员和村干部私分。令人痛心的是,新雁村每次套取国家资金、私分赃款前,党总支班子成员和村干部均坐在一起集体商量决定,并建立攻守同盟,以防组织调查。
新雁村7名党总支成员和1名党外村干部集体作案,全部落入法网。今年5月,十总镇对该村党总支进行了改组。通州区纪委及时启动了“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对7名资金监管不力、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区职能部门和镇领导干部分别实施了党纪处分。
针对上述案件,如东县、通州区举一反三,进一步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如东县在全县范围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力量对村支书调整的村进行重点审计,对涉农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通州区纪委会同区委农工办,及时查找制度上的漏洞,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示范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