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菜市场里揪出一窝“蛀虫” ——玉环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腐败问题剖析
前不久,浙江省玉环县查处了一起工商行政系统的腐败窝案,在当地引起不小的震动。谁也没想到,菜市场改造工程背后竟然藏着一窝“蛀虫”。2016年5月16日,经玉环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玉环县工商局原局长陈晓斌开除党籍处分。至此,台州市工商局原副调研员何刚锋(曾任玉环县工商局局长)、玉环县玉城工商所原所长王必华等3人均被开除党籍。翻开卷宗分析发现,这3人在10年间共受贿41笔,涉嫌收受财物共计约60万元。
权钱交易,菜市场成了敛财来源
镜头拉回2013年8月27日,玉环当地媒体刊发了一则《玉环城关中心菜市场上周六正式营业》的新闻,改造后的菜市场,因环境干净、种类丰富,深受群众欢迎。
不到一年时间,2014年6月,县纪委收到了一份转自县审计局的审计报告。审计部门在对城关中心菜市场改造工程进行审计时,发现招投标中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全都指向一个人——时任该县玉城工商所所长的王必华。同年9月,王必华被立案审查。随后,他交代了违纪违法问题,由此掀开了城关中心菜市场改造工程背后的腐败问题。
此前,当城关中心菜市场改造工程被提上日程时,作为菜市场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王必华,马上就感受到了有关商人的“殷勤”:台州某制冷设备安装公司经理林某,为了能在施工过程和工程款支付中“一路绿灯”,把价值8000元的购物卡分两次送给王必华,王必华欣然接受。
此时,一些别有用心者也“嗅”到了生财之机,其中就有与王必华有着10年交情的余某。看准时机的余某送给王必华现金1.5万元,并透露想要继续承包服务柜业务,两个月后,余某顺利拿到该业务。
经查,王必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错误,且情节严重,经玉环县纪委常委会2015年12月1日研究决定,给予王必华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当时被金钱迷惑了,现在后悔了。不是你的东西永远别拿。贪念不可生,要时刻牢记,这是我的深刻感受。”身陷囹圄时,王必华悔恨已晚。
利欲熏心,上下级“合伙经营”
调查人员在深入调查后发现,王必华扮演着双重角色,既是受贿人,又是行贿人。通过王必华的交代,牵出了玉环县工商局原两任局长何刚锋、陈晓斌的违纪违法问题,玉环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腐败窝案渐渐浮出水面。
据了解,王必华在担任玉城工商所所长期间,利用他人名义在菜市场楼上办起了六合超市,而且还经营得有声有色。除此之外,他还成功地将时任玉环县工商局局长陈晓斌、时任台州市工商局副调研员(陈晓斌之前的玉环县工商局局长)何刚锋拉了进去,当起了幕后出资者。
从拉何刚锋入股到拉陈晓斌入股,王必华精心谋划了一场感情和经济的双重投资,获得丰厚的回报。
2004年至2012年,何刚锋担任玉环县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必华为了和他搞好关系,先后9次送给他现金近8万元。不久,何钢锋在王必华的游说下以他人名义参股六合超市,并将给单位职工发的年货交给六合超市采购长达5年。其间,何刚锋又陆续接受了王必华先后6次奉上的10万元酬金。
2012年,何刚锋调任台州市工商局,原职务由陈晓斌接任。在陈晓斌还未正式就职时,王必华听到风声,善于钻营的他借着去市里开会的契机,第一时间接触新领导,将一些名牌衣服和1万元现金亲自送到了陈晓斌的手中。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渐渐地,两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近,陈晓斌自然而然地“入境随俗”,以他人名义出资入股六合超市,心安理得地拿起分红、收受回扣,直至案发。
权力失控,暴露干部监管短板
据了解,何刚锋的受贿行为,均发生于农历新年前后,行贿人为王必华和县工商局办公室原主任洪某某。可见,何刚锋对以拜年为名搞行贿的行为不够警觉,对下属披着“人情往来”外衣的违纪行为认识不足。
收受贿赂是违法犯罪,作为领导干部理应知道。但面对诱惑时,一些人被利益驱使,忽视党纪国法,滑进犯罪的深渊。就像陈晓斌自我剖析说,他把侥幸当成了正常,归根结底,是自己在面对金钱的诱惑时,廉洁从政的信念动摇,个人权力观发生扭曲。
纵观玉环县工商行政系统腐败窝案始末不难发现,一把手的“一言堂” 倾向明显,作为单位一把手,何刚锋、陈晓斌先后作为玉环工商行政系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在得知王必华违规经商时,没有第一时间对王必华进行劝诫、批评和制止,反而被金钱迷惑,同流合污。
本案中的何刚锋,身兼党委书记、局长达9年,在其任内提拔的干部从心理上不愿意监督上级,也容易形成“小圈子”。而多年形成的一把手权威也导致下级不敢监督。工商行政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当地党委政府难以监督,上级工商行政部门则鞭长莫及。
目前,玉环县纪委正深入实施派驻监督,建立监督管理电子平台实施动态管理,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变单一监督为多维监督,力争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本报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玉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