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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征地补偿款给自己发补助 商州3名村干部被开除党籍

本报讯“作为村支书,我私欲膨胀,带头私分村集体资金,触犯了党纪国法,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日前,说起用集体征地补偿款给自己在内的村干部发放误工补助、私分公款一事,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刘湾社区党支部原书记刘恒善后悔不已。

原来,2015年4月,身为刘湾社区党支部书记的刘恒善,先后两次召集社区主任刘永利、文书刘胜利开会,决定用社区征地补偿款给他们三人补发误工补助14万余元。为了躲避监委会监督,他们商议给前后两任监委会主任也发放补助1.476万元。随后,刘恒善三人伪造了误工日期和考勤依据。社区主任刘永利利用代管监委会公章之机在村务公开鉴定表上签章,公示时也只在临时牌子上贴了两小时就匆匆撤下。

尽管机关算尽,刘恒善等人的违纪违法行为仍然没能逃过群众的眼睛。接到相关举报后,商州区纪委迅速查清了刘恒善等人私分公款15.57万元的事实。刘恒善、刘胜利、刘永利三人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刘湾社区前后两任监委会主任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主任职务。

“刘恒善等人走到这一步,主要还是心存侥幸,总觉得没人会知道。但纪律规矩面前容不得侥幸心理,他们是咎由自取。”商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刘申海表示,从纪律审查和信访反映看,目前村组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仍然多发易发,下一步该区将继续从严排查,严肃处理,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樊博 张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