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惩处更是爱护
今年上半年,我局纪检组接到一封关于“四风”问题的举报信,反映我局麻某参与公款国内旅游问题。随后我们约谈了麻某,他承认反映的问题属实。纪检组长问我如何处理,我认为问题虽属实,但都是“芝麻粒”大的小事,批评教育就行了。因为麻某于2013年1月参与公款国内旅游,既不是组织者,也不是领导者,而当时中央八项规定刚颁布不久,无具体规定,责成麻某补交门票费即可。
纪检组长对我说:“事情虽小,却是“四风”问题;即使发生在过去,若对照新规还是要处理的。”随后,纪检组长分析:一来他是党员干部,应当严加管理;二来人社系统长期未发现问题,虽是好事,但必须更加小心谨慎,一切从严从紧;三来小事不放过,能够起到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的警示作用。
于是,我们向局党组作了专题汇报,启动处理程序:首先约谈麻某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杜绝类似现象发生;其次对麻某实行警示诫勉谈话,责成麻某作出书面检查;再次是会议通报,教育全局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各项禁令,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六大纪律”,争做合格共产党员。
这样处理,得到全局上下一致赞同,大家认为:“这么小的事都不放过,今后真的要小心。要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不然不知道什么叫犯错、什么时候犯了错。”麻某也认为处理恰当,犹如醍醐灌顶,深受启发,认识得到提升。
处理达到预期目的。
通过此次纪律审查,我深刻地认识到,抓小抓细,从严从紧,并非对某件事、某个人存心过不去,而是从大局上关心和爱护:关心的是,通过这件事,敲响警钟,反面教育,正面引导,确保全局上下干成事、不出事;爱护的是,通过这件事,让全局党员干部深知,过去亦当下,再小亦惩处,目的在于警示党员干部不越底线,不碰红线。于我而言,这也是一种面对面的教育,受益匪浅。
(马见闻 作者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纪委派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