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引渡条约生效后,两国间首次成功引渡逃犯!
在法国警方积极协助和中国驻法国大使馆大力配合下,近日,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将浙江省公安机关通缉的犯罪嫌疑人陈某从法国押解回国。9月15日12时许,陈某被押解至北京首都机场。
这则消息,让检察君(ID:jiancharibao)着重关注了“引渡”这个话题。此前,中国和加拿大的一次“高端对话”,就使引渡工作成为了舆论“爆点”。
今年9月12日,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汪永清与加拿大总理国家安全顾问丹尼尔·让在北京共同主持了首次中加高级别国家安全与法治对话。加方代表团更是受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的会见。
9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北京会见加拿大总理国家安全顾问丹尼尔·让率领的首次中加高级别国家安全与法治对话加方代表团。新华社记者丁海涛摄
双方通过此次对话达成的共识中,明确提出:启动中加《引渡条约》和《被判刑人移管条约》等相关事项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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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引渡条约?
引渡条约是指国家根据条约或基于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内而被别国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应该国的请求,移交该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是国家之间刑事司法协助的一种形式。
国际法上没有赋予国家引渡的义务,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是否将罪犯引渡回申请国完全是被申请国自己的事情。但是如果有了引渡条约就不一样了。
引渡条约一般会约定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关于互相引渡罪犯的相关条件和其他事项,如果在条约中承诺对某个国家的罪犯进行引渡,那么引渡就成为了国际义务,必须履行,没有正当理由不能随便拒绝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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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与哪些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
1993年8月,中国和泰国签订了我国第一个双边引渡条约。
截至2016年7月,我国已缔结双边引渡条约46项,其中已生效32项。
【引渡条约签订后,须经各自国家批准,一般在双方互换批准书之日后第三十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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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是加拿大?
从我国对外缔结引渡条约表里可以看出,中国的引渡条约国主要分布在亚洲地区,欧洲、美洲和非洲的大部分国家都未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其中包括加拿大。
而近年来,加拿大成为包括贪官在内的不少中国外逃人员的“避罪天堂”,赖昌星、高山等著名外逃贪官,都曾长期滞留加拿大。2015年3月,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启动“天网”行动,此后发布的百人红色通缉令中,就有26人可能藏身大洋彼岸。
加拿大受到贪官 “青睐”的最重要原因,就是中加两国尚未签订正式的引渡条约,而两国司法上的差异,更加剧了外逃贪官“落网”的难度。
首次中加高级别国家安全与法治对话在司法引渡合作上着墨颇多,被专家概括为“这个切入点很引人注目”。因为一旦条约签订,加拿大就负有依约定引渡犯罪嫌疑人的义务。此前因为部门没有权限、材料不齐、被引渡人可能被判处某种刑罚等等理由而遭到拒绝的情况将不复存在。
首次中加高级别国家安全与法治对话联合声明(摘要)
双方决定,中加高级别国家安全与法治对话的近期目标是:启动中加《引渡条约》和《被判刑人移管条约》等相关事项的讨论;就网络安全与打击网络犯罪合作进行讨论;完成《中加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签署工作;续签《中国公安部与加拿大皇家骑警关于打击犯罪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完成有效期一年的《关于加拿大边境服务署聘请中国专家协助核查疑似来自中国内地的非法移民身份试点项目谅解备忘录》商签工作,以便利不可入境者从加拿大返回中国。
尽管从联合声明看,引渡条约的讨论是两国对话的近期目标,距离条约的最终签订还有不短的路要走,但会谈的效果恐怕不待条约落地,就会先行逐渐显现,并对外逃贪官敲起越来越响亮的“丧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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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引渡,海外追逃还能怎么办?
目前,除了引渡,国际追逃方式还包括劝返、国外缉捕、非法移民遣返和异地追诉等。
劝返:通过对外逃人员开展说服教育,使其主动回国接受处理。
“百名红通人员”第63号张丽萍于2016年3月27日被成功劝返回国。
2016年6月22日,“百名红通人员”第36号唐东玫从澳大利亚回国投案自首。此前,“百名红通人员”第63号、上海倍福来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丽萍17年的外逃生涯宣告终结,于3月27日被成功劝返回国,这也是已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中潜逃时间最长的。2016年以来,除唐东玫和张丽萍外,陈祎娟、储士林等也先后通过劝返的方式被追回。2015年,牛丽英、黄水木、韩建鹏、杨立虎、朱振宇、邱渤海和黄玉荣等7人被相继劝返。
在追逃追赃的工作实践中,劝返的程序不断规范,我国与加拿大、澳大利亚已经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劝返程序,与美方的劝返程序也正在磋商建立中。
国外缉捕:通常需要在外交部、公安部和驻外使馆的协调配合下,与逃犯发现地国家的司法执法部门通力合作。
2015年6月8日,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计划财务处原出纳孙新被从柬埔寨抓捕回国。
2016年6月12日,“百名红通人员”王雁威被缉捕归案。今年春节前夕,辽宁省追逃办工作组远赴加勒比海地区,将“百名红通人员”39号嫌犯付耀波和41号嫌犯张清曌从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抓获归案。此前,2016年的第1天,“百名红通人员”10号嫌犯裴健强从几内亚被抓获归案。2015年,孙新、钱增德、李远寿、詹再生和赵汝恒等5人分别从柬埔寨、肯尼亚、韩国、马来西亚和加纳被抓获归案。
非法移民遣返:请求国向逃犯所在地国家,提供其违法犯罪线索,被请求国将不具有合法居留身份的外国人,强制遣返。
2011年7月23日,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被加拿大有关部门遣返回国,中国公安机关依法向赖昌星宣布逮捕令。
以赖昌星案为例,他自1999年逃往加拿大后,一直滞留在温哥华。2011年7月初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拘留,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赖昌星关于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被遣返回国,随后,中国公安机关依法向其宣布了逮捕令。
2015年5月9日,“百名红通人员”2号嫌犯、人称“亿元股长”的李华波从新加坡被遣返回国。李华波原是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涉嫌伙同他人于数年间侵吞公款达9400万元,2011年1月出逃。经过查证,李华波跨境转移赃款和伪造移民申请资料的有关证据被陆续提交给新加坡方面。2014年7月10日,新加坡高等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李华波有期徒刑十五个月,即日入狱服刑。半年后,新加坡方面取消了李华波的永久居留权。按照新加坡法律,李华波在出狱当天被遣返回中国。此外,2015年9月到案的杨进军也是通过非法移民遣返的方式追逃的,这是美方首次向中国强制遣返外逃腐败案件涉案人。
异地追诉:请求国向被请求国提供自己掌握的证据材料,协助被请求国依据本国法律对逃犯提起诉讼。
2004年4月16日,余振东被美国联邦调查局移交给中国司法部门,后被判刑十二年。
许超凡、许国俊从1991年开始与前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一同盗窃中国银行资产,总额高达4.83亿美元,随后,三人以及他们的妻子逃至美国。2001年10月12日发案后,应公安部的请求,司法部作为中美两国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中方中央机关,向美国司法部提出请求,请求美方在查找逃犯下落、冻结及扣押犯罪资产等方面提供协助。美国西部时间2004年5月6日,美国联邦内华达地区法院宣判:许超凡因犯有组织腐败犯罪、洗钱、跨州携带盗窃资金、护照欺诈、签证欺诈等六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被告人许国俊以同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余振东选择了美国的辩诉交易,主动交代有关的犯罪事实,最终获得减刑处理,原来被控5项罪名最后美国法院只认定了欺诈罪一项罪名,并判一百四十四个月的监禁。
而据媒体报道,在“猎狐2015”行动中,公安机关共从66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外逃人员857名,其中异地追诉14名。
在最后,检察君说一句道理都懂但有人还想“以身试法”的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犯罪分子不管跑到哪里,跑出去多久,都一定会被追回来绳之以法。哪有什么“避罪天堂”,有些人不过是陷进了自己的“心迷宫”!
文字| 史绍丹
资料来源 | 新华网,检察日报,长安剑,外交部网站,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