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要案概览

镇江市经信委原副主任顾伟刚一审获刑五年

        近日,由镇江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镇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党委副书记、副主任顾伟刚(正处级)受贿一案,经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顾伟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案件详情

  2009年12月至2015年初,顾伟刚在担任镇江市机械电子冶金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镇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企业改制、项目申报、审批、业务承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16.7万元,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