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取得工程项目行贿深圳水务局局长行贿者称 “我知道局长借钱肯定是不会还的”
为取得深圳市水务局的工程建设项目,深圳市建恒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某立多次给深圳市水务局原局长张绮文行贿,之后在对方的帮助下顺利中标。近日,建恒源公司与该公司董事长黄某立涉嫌单位行贿罪一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黄某立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全部认罪,他辩称第一笔钱是自己主动送的,第二笔钱则是对方索贿,无奈之下送出的。
为中标向局长行贿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立为在深圳市建恒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取得深圳市水务局的工程建设项目上得到时任深圳市水务局局长张绮文(另案处理)的帮助,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张绮文。
2012年4月,张绮文到广东省河源市扶贫时,住在河源龙源温泉酒店。黄某立得知后,开车前往河源龙源温泉酒店,在张绮文所住的酒店房间里送给他50万港币。事发后,张绮文表示,他并不知道黄某立为什么给他送钱,猜测是想和他搞好关系。
2013年,建恒源公司决定参与投标深圳市铁岗至长流陂支线供水工程项目。在深圳市水务局确定深圳市铁岗至长流陂支线供水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后,黄某立请求张绮文在项目上给予帮助,张绮文打电话给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院长胡某雄,希望在上述供水工程项目上关照黄某立。
之后,黄某立又去找胡某雄和该院副院长陈某商量合作投标事宜,胡某雄和陈某同意与黄某立组成联合体,投标深圳市铁岗至长流陂支线供水工程项目,但要求黄某立找一家有资质的公司参与合作。然后,黄某立挂靠深圳市金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深圳市铁岗至长流陂支线供水工程项目。
最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与深圳市金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设计、施工联合体,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负责设计,金河建设集团公司负责施工,投标深圳市铁岗至长流陂支线供水工程项目并中标。黄某立为了感谢张绮文的帮助,在福田区黄埔雅苑会所门口路边送给张绮文30万美元。
被告人当庭认罪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建恒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黄某立作为该公司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上,黄某立表示认罪,并对检方指控无异议,不过他说第一次送钱时,是因为和张绮文聊天中对方谈到要去香港,问他是否有外汇,于是他猜测对方需要钱,就主动送上50万港币。但第二次送钱则是张绮文主动打电话问他借钱,他说:“张绮文说自己和前妻的小孩在美国读书,需要买个房子,但是手头钱不够,想借30万美元。”黄某立还说,他并不愿意送第二笔钱,因为当时工程没有开展,公司资金也非常紧张,筹措了十多天才把钱备好送过去,“我知道他说借的意思,肯定是不会还的,但我也不想得罪他,因为工程即使开工还有一大堆手续需要他帮忙。”
法官问黄某立,既然对方说借钱,是否给打了借条。黄某立表示没有,而且对方要求他送钱时换个手机联系。建恒源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表示,该公司没有在该工程项目中获利,因为事发后,深圳市金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并没有将中标项目外包给他们公司,且“当初挂靠时也没有签合同”。
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