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遗巨细才能识破玄机
2015年8月,市纪委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反映我市某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违规发放福利补贴的问题。接到举报时,正值审计部门开展常规性的领导干部任中审计,为防止打草惊蛇,市纪委主要领导协调审计局,派我秘密参加审计小组,以任中审计的名义查看该单位账目,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核。
随着工作开展,我围绕举报人反映的几个重点,对该单位账目进行了对照核实,没有发现什么疑点。核查一遍后,我向分管领导简要汇报:“基本没什么问题,我看举报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分管领导给我提了个醒:“举报人反映问题这么具体,靠‘基本没问题’能让人家信服?初核工作关系能否立案,要深入进去,从细节入手,不要只查数字对不对、签名有没有,让表面现象给蒙蔽了。”
我打起精神,再次投入到对该单位账目的核查中。不久,几张发票引起了我的注意。发票内容是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1万至5万元不等,税款本应列在“应收款”科目下,该单位却错列在了“事业支出”科目。由于该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对职工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单位有代扣代缴义务,在账目上出现缴纳税款的发票原本正常,况且款项每月都有,经手人、会计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也比较齐全,因此之前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只是把它当作普通的列支不规范。
但这次我却没有一掠而过,而是就此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外围调查。调查刚一起步,由于岗位专业和阅历经验的原因,我就在税款核算方面遇到了困难。为此,我请示领导协调地税部门,抽调专管该单位的税收管理员,联合对税款缴纳情况进行重新核算。核算结果表明,该单位缴税总额是准确的,每月也按期缴纳了部分税款,只是在年底有一次较大数额税款的补交。审计小组的同志劝我不要在这个方面浪费时间,可我没有放过这个疑点:资金流动异于平常,背后可能有玄机。
在分管领导的支持下,我集中主要精力,认真对账目上的每笔税款进行了复查。最终我发现,该单位在“事业支出”科目下日常列入的税款,原始凭证和手续齐全;但集中补交的那部分税款,却有70余万元没有对应的收款单据入账。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存在用公款为职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重大嫌疑!之后,我又侧面对会计进行询问,证实了这一做法确为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授意,调查终于有了眉目。
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我们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立案调查。由于初核扎实、证据充足,我们很快突破了该负责人的心理防线。他终于低下头,承认自己在得知会计漏算职工个人所得税并提出集中补交的情况下,出于个人贪念和笼络人心考虑,违反规定,个人决定由集体垫付其本人个人所得税6万余元、其他职工个人所得税66万余元的违纪事实。
纪律审查工作唯有严细深实,才能办成铁案。当前,随着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顶风违纪分子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越来越强,作为一线执纪人员,不经意间放过一个小疑点,也许就错失了一次突破案件的机会。只有坚持不遗巨细的态度,发扬啄木鸟精神,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对每一个疑点合理甄别、小心求证,才能看穿事件的表象和违纪人员精心炮制出来的假象,找到纪律审查工作的突破口。
(张国富 作者单位:山东省蓬莱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