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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沅江原市长肖胜利被诉 曾为升迁行贿10万元

肖胜利(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9月14日电(见习记者 安伟光)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2016年9月12日,湖南省沅江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肖胜利(正处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行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肖胜利在担任沅江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为谋求职务上的晋升,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升迁送市委书记10万元

  2013年春节期间,时任益阳沅江市市委副书记、市长的肖胜利为了谋取沅江市委书记的职务,送给益阳市原市委书记马勇(已获刑)人民币10万元,请求马勇在其职务提拔上予以关照。马勇随后通过打招呼、主持会议研究决定等方式,推荐、提名肖胜利为沅江市委书记人选。

  岂料,2012年两场突如其来的事故,成为肖胜利升迁的绊脚石。2012年10月5日,一艘装载22人的钢板船在沅江市石矶湖大堤外河与一艘空载运砂船相撞,钢板船上人员全部落水,事故共造成12人遇难。此事故发生前5个月,沅江水域还曾发生一起沉船事故,造成11人遇难。因沅江沉船事故的影响,肖胜利任市委书记的提名未获通过。

  肖胜利简历

  肖胜利,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湖南祁东县人,大学文化。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

  曾在湖南省统计局工交处、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处、设计管理处、计算中心工作。

  2005年9月至2009年5月,任省统计局副总统计师(正处)、计算中心主任;

  2009年5月至2009年10月,任益阳高新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挂职);

  2009年10月至2010年12月,任益阳市交通发展投资公司总经理;

  2010年12月至2011年4月,任沅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1年5月至2011年12月,任沅江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1年12月,任沅江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5年8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据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