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佳节倍思“清”
中秋节是中国四大传统节日之一。中秋送月饼,人们礼尚往来,礼轻情意重,是传统习俗,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倘若借过节之机、以过节之名,滥发福利、收受礼品礼金,不仅背离了传统、越过了“常情”,还逾越了纪律底线。
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这些逾越纪律底线的问题却普遍存在。但面对“年年治理年年治”的困境,一些党员干部却表现消极:有的习以为常,有的视若无睹甚至麻木冷漠。还记得,2013年中央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通知,要求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通知第一条就是“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当时就有人搞不懂:不查大贪官却跟小月饼较劲,这不是杀鸡用牛刀吗?
其实不然。那些年,在被异化的节日氛围里,月亮还是那个月亮,但月饼已不再是那个月饼,中秋也不再月朗风清。翻看一些贪官的忏悔录,很多贪官的第一次受贿是在“佳节”,而且“佳节”受贿也最多。山东省枣庄市某单位一位负责招商引资的处长在中秋节、春节等节日,先后30余次收受他人现金550万余元。广东省梅州市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伟建在2010年至2013年中秋节、春节期间,先后6次用公款向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赠送“红包”礼金共6万元、礼品价值1.45万元。“节日里哪个干部送了,领导或许不记得,但哪个干部没送,领导肯定记得”,社会上曾流传的这句话虽过于夸张,却控诉了收送“红包”节礼的节日歪风。
有些认识,与经历有关。未曾痛彻心扉,往往很难领会。对“每逢佳节倍思亲”的理解,就是一例。高墙内的腐败分子,连看一轮满月估计都是一种奢侈,更遑论见亲人。对先进的榜样、成功的经验,不学顶多不进步。可如果面对负面的典型还不警醒,对惨痛的教训还不汲取,甚至以身试纪、以身试法,结果不言自明。
看中央纪委和各地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的确还有一些人不清醒。收礼人且不说,一些送礼人,不让送月饼,他就送别的;中秋不让送,就换时间;公款不能动,自己买来送行不行?在这些干部心中,如此重要的节日,“不敬上级领导,始终是块心病”。真是头疼脑热好治,心理疾病难除!想必,这也是为什么中央一直要求坚持与深化并重,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原因。
亲,每逢佳节倍思“清”!(贾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