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刚被披露曾向大连市委原常委、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原管委会主任金程行贿,今天(9月29日),某知名企业即在官网发布消息,对两名责任人进行处理。
政知圈在这家企业官网上看到了这则通报↓↓↓

其实,昨天被媒体公开披露的行贿企业有30多家:
大连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万峰发展有限公司、大连海昌商城有限公司、大连中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大连正源房地产公司、大连三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大连融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忠氏商贸有限公司、大连振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半岛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鹏生企业、大连凯润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德润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欧美亚集团、大连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金润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良运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恒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排名不分先后)
政知圈昨天查到了法院判决书,根据这份材料,金程先后在大连市中山区委常委、副区长、中山区委副书记、区长、大连市西岗区委副书记、区长、西岗区委书记、大连市委常委、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任上受贿,并且为37人在贷款审批、土地出让金返还、企业经营发展、人事调整、工作调转等方面谋取利益。
具体到这家全国知名企业,法院判决书说:
2007年至2009年,被告人金程在担任大连市西岗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大连万达在企业转制、经营发展等方面提供帮助,并2次收受大连万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经理冷某某送给的人民币30万元。
法院认定金程的犯罪事实是有根据的,证据有几个:
一是三方证言:
(1)证人冷某某证实,其担任经理的大连万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和注销前的大连万达房地产总公司注册地均在西岗区,为感谢先后担任西岗区区长、区委书记的金程在万达公司经营、改制等企业发展问题上所提供的帮助和支持,其于2008年春节前、2009年春节前,先后2次送给金程共计人民币30万元。
(2)证人韩某某证实,其担任大连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于2008年春节前、2009年春节前,按照公司经理冷某某的安排,从公司财务账上分别取出20万元、10万元存入银行卡交给冷某某,说是看望西岗区区长金程。
(3)被告人金程供认,其担任西岗区政府区长期间,为大连万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大连万达房地产总公司在企业发展、公司转制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于2008年春节前、2009年春节前,先后2次收受该公司经理冷某某送给其的共计人民币30万元。关于收受财物的时间、地点、原由、经过的供述与证人冷某某证实内容一致。
二是有官方文件资料: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关于大连万达房地产总公司股权转让确认的函》
《万达集团股权转让相关资料》等
这些材料证实:
2004年8月到2007年9月间西岗区政府区长金程多次主持召开区长办公会,决定和研究大连万达房地产总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国有股权事宜,西岗区人民政府2007年9月出函确认对大连万达房地产总公司1996年至2004年间7000万国有法人股历次转让无异议,2007年9月完成企业改制。
三是企业登记资料:
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工商登记档案,证实大连万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大连万达房地产总公司工商登记住所均在西岗区,2001年10月冷某某任董事会成员、公司经理。
如今韩某某已经退休,该集团不追加行政处分,不过他持有的股权被冻结,股权分红停发。还在任上的冷某某直接被免职,并解除劳动合同,分红一样也被停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