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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水利局国庆假后组织重温学习党纪条规

  国庆节后第一天,建湖县水利局党委组织党员干部重温学习近两年出台的党纪条规。县纪委驻该局纪检组组长陈红明同志对新发布的党纪条规认真进行重温讲解,并交流了个人学习体会。该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基层水利站长共60多人参加了集中学习。

  通过学习,大家认识更深刻,近年来我们党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去年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了巡视监督的“任务清单”;修订颁布《廉洁自律准则》,立德向善,是我们党的道德宣示和行为高标准,倡导廉洁自律的“正面清单”;修订颁布《纪律处分条例》,立规纠错,明确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行为底线,体现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的“负面清单”。通过学习比较发现,《巡视工作条例》巡视监督的是“如何做”;《廉洁自律准则》倡导的是“怎样做”;《纪律处分条例》针对的是“乱做乱作为”;而今年出台的《问责条例》专门指向的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针对的是不做、慢做、乱做。应该说,明确责任、践行责任、督查责任、考核责任、追问责任的责任体系现在越来越完整、越来越清晰。

  学习指出,在岗务必履职不忘责。一要抓好学习,提升责任意识。通过学习,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按政策指引的方向前进;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制度规定,坚守高线,不触碰底线;了解自己的岗位特点,知晓业务知识和职责范围及具体内容,提高个人能力。二要示范带动,提升个人魅力。作为党员干部,就要发挥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要积极适应新常态,在规范、规矩中工作生活,做合格公民、模范党员、廉洁干部。作为领导干部,要带好队伍,管好人,尤其是管好身边人,切不可徇私滥权搞交易。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好领导主心骨作用,用人所长,容人之短,团结带领一班人共同努力,以凝聚力、向心力带动搞好整体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积极配合,搞好分管范围内的具体事务,尽职尽责,始终秉持“权责对等”的思维,负责任地做好各项工作。三要认真督查,提升整体形象。领导干部不光要自己做好,起示范带动作用,还要开展经常性检查督查,对管理范围内的人和事,严格要求,发现问题立即严肃督促纠偏改错。领导干部必须明确三个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重要责任。主要负责人,对单位主体责任负责;纪检部门及单位监督员承担监督责任;分管领导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在新常态下,必须严守“纪律规矩、行为规范”,诚实做人,廉洁做事,努力工作,积极履职不忘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