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三个强化”推动“四种形态”落实
建湖县纪委把教育提醒、从严监管与保护激励干部紧密结合,坚持关口前移、严格执纪、分类施治,推动“四种形态”的落实。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会议、学习、讨论等方式,利用县电视台、建湖纪检监察网、清风建湖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解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机关到到农村,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四种形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充分认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各级党组织职责的应有之义;充分认识“四种形态”就是从严治党的路径和方法。通过“四种形态”把管党治党职责任务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体现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中。
二是强化常态监督。加强日常监管,抓早抓小,通过定期督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对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善意地提醒告诫,督促其把错误认识到位、改得彻底,让党员干部红红脸、出出汗,上紧自律“发条”,敲响廉政“警钟”。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集中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行为,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直查快结,着力查处“四风”和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做到节前严防节后严查常态化。
三是强化执纪审查。在广泛运用函询、约谈,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处理好“大多数”这个关键问题的同时,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加强线索排查处置,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落实五类处置标准和方式,不断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