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 “争做求真务实表率、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主题教育活动专题学习交流计划

    根据中共盐城市纪委、盐城市监察局《关于印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争做求真务实表率、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盐纪发〔2016〕21号)精神,为认真组织好主题教育活动专题学习交流,现提出如下计划。
    一、时间安排
    11月4日-12月31日。
    二、学习内容
    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李强书记在县委书记工作讲坛上的讲话、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和纪检监察最新理论和业务知识。观看中央电视台联合摄制的八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市纪委编印下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双争”主题教育活动学习读本》。
    三、学习形式
    采取专题辅导、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心得体会交流等形式。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支部为单位、市直和省属驻盐单位纪检组(纪委)以学习小组为单位开展集中学习交流。集中专题学习不少于5次。
    四、具体计划
    (一)个人自学
    个人自学贯穿整个主题教育活动。要认真制定自学计划,原汁原味系统学习规定的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撰写心得体会。(落实单位:各支部(小组))
    (二)专题辅导
    11月25日上午,邀请重庆市委党校李志勇教授作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专题讲座。参加人员:市纪委委员、委局机关全体干部、市直和省属驻盐单位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等(落实单位: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
    (三)集中学习和讨论交流
    第一次集中学习(11月中旬),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学习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学思践悟”《学习领会“七一”讲话,坚定文化自信系列》文章。学习李强在江苏省庆祝建党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单位:各支部(小组),市纪委四个纪检监察室)
    第二次集中学习(11月下旬),重点学习省委书记李强在县委书记工作讲坛的讲话,学习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学思践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法治国、依规治党》、《聚焦中心任务、深化三转》等文章。(落实单位:各支部(小组),市纪委四个纪检监察室)
    第一次学习心得体会交流(11月底-12月初),围绕第一次和第二次集中专题学习内容谈心得体会,造浓积极主动提升能力水平的学习氛围。(落实单位:各支部(小组),市纪委四个纪检监察室)
    第三次集中学习(12月上旬),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单位:各支部(小组),市纪委四个纪检监察室)
    第四次集中学习(12月中旬),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学思践悟”《学习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等文章。(落实单位:各支部(小组),市纪委四个纪检监察室)
第五次集中学习(12月下旬),重点学习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学思践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与任务》、《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四种形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始终不忘“四个得益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维护党章》等文章。(落实单位:各支部(小组),市纪委四个纪检监察室)
     第二次学习心得体会交流(12月底),围绕“求真务实创一流,我该怎么办”,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心得体会交流,造浓积极进取、勇争一流的工作氛围,找准自身工作在全省、全市和本单位的位置,瞄准新的定位,确立更高目标,提出务实举措。(落实单位:各支部(小组),市纪委四个纪检监察室)
全市学习心得体会交流(1月初),在市、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以及市直、省属驻盐单位学习小组交流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全市性学习心得交流活动。(落实单位: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1、专题学习教育要结合本职工作、结合正在进行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筹安排工作,协调推进学习教育。
     2、各县(市、区)纪委、委局机关各支部(部、室)、市直和省属驻盐单位纪委(纪检组)负责人是“双争”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既要带头参加专题学习交流,又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双争”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市、县(市、区)两级纪委分管领导要结合工作分工和联系的部门(单位),参加集中学习并听取心得体会交流。
     3、“双争”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将对各部门单位开展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市纪委四个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联系组的督查指导,发挥好牵头作用。“双争”主题教育活动的情况,将列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双争”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