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报5起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等典型问题
本报讯(记者 王景喜 罗有远 通讯员 黄波波) 日前,广东省纪委通报5起涉及扶贫资金被贪污挪用或优亲厚友、公益生态林补偿资金久拖不发、环境污染监管缺失等典型问题。
通报指出,脱贫攻坚和环境保护都直接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及其党员干部必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上级的要求和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既要严肃查处违纪人员,又要严肃追究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让有位不为、有责不担的干部付出应有的代价。
此次通报的5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梅州市五华县岐岭镇联安村、黄福村因存在将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亲属及村民纳入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收取费用、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私分给村“两委”干部等问题,联安村党支部书记孔祥勤、黄福村党支部书记赖悦开等13名村干部受处分,岐岭镇党委书记张汉章、镇长张景山等14名县镇分管领导被问责。
江门恩平市君堂镇堡城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吴志坚未经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将近6亩农用地违法出租给私人老板使用,造成严重污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当地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失职,处置不力,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吴磊庭、君堂镇城建环保局局长吴杰华等6名县镇分管领导被问责。
阳江市阳西县林业局及新圩镇政府、镇林业站、镇财政所等相关部门不作为、慢作为,导致新圩镇河尾村6年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共37万余元未发放至村民手中,新圩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科员叶桂云、新圩镇财政所所长关则永、林业站原站长李孔柏等8名县镇分管领导被问责,新圩镇东水村党支部书记黎庆源、村委会干部李添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惠州市惠东县宝口镇党委委员谢远军、国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翁景新因使用大量白条报账,涉嫌贪污23.47万元扶贫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惠东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徐耀明、宝口镇村账管理会计站会计杨燕妮等8名县镇分管领导被问责。
肇庆市怀集县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镇政府没有严格落实清理整顿非法红砖厂责任,列入关停处理的10家砖厂中仍有4家在违法生产实心黏土红砖,列入升级改造的8家砖厂中仍有5家未完成升级改造或未经验收,并在继续违法生产实心黏土红砖,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怀集县副县长梁文海、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梁家湘等11名县镇分管领导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