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纪律规矩 杜绝“节日腐败”——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答记者问
12月26日,市纪委发出《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明确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记者就加强“两节”期间作风建设采访了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同志。
问:抓节点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方法,今年“两节”期间的作风建设有什么新的要求?
答: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这个节点显得有些特殊。这是十八届六中全会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后的首个节点。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也要求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今年“两节”期间,要紧盯突出问题,重抓“关键少数”,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两节”期间不收手、不知止的各类“节日腐败”行为,坚决从严查处、及时通报曝光,对各种隐身变异的要深挖细查、绝不姑息,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问:党员干部在“两节”期间要注意哪些纪律红线呢?
答:“两节”期间往往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党员干部一定要守住底线,严明纪律红线,不该做的坚决不做,不该去的坚决不去。具体地讲要遵守八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问:“两节”期间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哪些监督检查措施?
答: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工作、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
问:今年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答:今年的监督检查主要突出三个方面。一是抓住重要节点,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畅通监督渠道,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以及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节日腐败”行为。二是维护群众利益,整治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加大查处力度,坚决让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和节日慰问金伸手的人付出应有代价。对一些群众关注的重点案件,要加快办理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回应社会关切。三是严明换届纪律,营造良好换届环境。当前正值市县乡三级集中换届之际,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对借“两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办,推动换届有关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问: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如何处理?
答:对这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将严肃查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所在单位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不断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