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健:压实政治责任 贯彻问责条例
压实政治责任 贯彻问责条例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马俊健
前不久,党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全面聚焦党内问责,是我党首部关于问责方面的基础性党内法规,补齐了从严治党责任领域的“短板”,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又迈出坚实一步。
一、深入学习研究,把条例把握得更准确。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和重要保证,强化问责已经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一是理解条例出台意义。执行好问责条例,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政治意义。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方向,总结实践经验,健全问责机制,扎紧问责的制度笼子。颁布实施条例,就是要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推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保证党的领导坚强有力。二是熟知条例具体内容。条例问责的主体是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追究的是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条例把党章规定细化具体化,对现行党内法规中的问责内容进行梳理、提炼、归纳和总结,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6个方面失职失责行为进行严肃问责。三是把握条例丰富内涵。条例不是“整人工具”,而是制度利器,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和责任“清单”。治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共性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增强党员干部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合力,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严格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二、强化责任担当,把条例执行得更严格。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问责目的是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党组织严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全区各级党组织须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那些想违纪的人心存畏惧,不敢贸然“闯红灯”,形成自觉按条例规定办事的好风气,传递更多的遵守条例的正能量。二是领导干部作表率。“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带头执行条例,维护条例的威严和公信力是每一名领导干部的基本修养和起码的党性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的“一把手”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折不扣地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并把执行条例的情况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执行条例的自觉性。三是条例执行不走样。全区上下每一位党员干部无论职位高低、资历深浅,都必须从源头上铲除滋生特权思想的土壤,制住权力越界的“冲动”,消灭疏远群众的“官气”,自觉用条例约束自己的言行,模范带头遵守条例,做到条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杜绝领导干部变相执行、不执行条例等问题。
三、压实政治责任,把条例贯彻得更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作为区党工委书记,更应切实担负起主要领导责任,既要挂帅又要出征,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制度执行。一是广泛宣传教育。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动员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纪(工)委采取“原本学、解读学、辅导学、干中学”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条例精神和内涵,准确把握条例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和问责措施,使条例真正入脑入心。二是细化落实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制订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和方式,把责任不仅落实到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也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部门;划清“责任田”,以责任清单的形式准确划分相应责任,并对各自的责任清单进行签字背书,严防人人有责却无人负责的问题发生,坚决做到问责制度化、程序化、常态化。三是严格监督考核。区党工委旗帜鲜明地支持党的工作部门严格按照有关问责制度规定,认真行使问责权限,加大对违反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不仅对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坚决问责,更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区内各级党组织的工作部门应加强督查考核,分层分级对问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把问责情况作为各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推动问责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