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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反腐六大看点 35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获刑

  正义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 牛旭东)记者从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权威发布的全年信息发现,1月至12月最高检共公布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393条(截至12月30日),其中,厅级官员被查办信息330条,有45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被公诉。

  根据公开消息统计,截至12月30日发稿时,2016年共有35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接受审判获刑,而2015年为16人,2014年则只有4人。2016年成为当之无愧的审判年。

  记者试图从审判高官、制度反腐、巡视“回头看”、追赃追逃等六方面,向读者呈现2016年全年反腐情况,以展示一份不一样的反腐成绩单。

  密集审判高官

  35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受审获刑

  2016年获刑的35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中,无一例外全部被指受贿。从受贿金额上看,白恩培、朱明国、金道铭、万庆良4人受贿过亿元,而白恩培受贿2.4亿余元为最多。

  其中白恩培、朱明国、杜善学、景春华、孙兆学5人另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令计划、韩先聪2人犯滥用职权罪;令计划1人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陈川平1人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杜善学1人犯行贿罪。值得一提的是,赵黎平追杀情妇,成为所有获刑官员中唯一犯故意杀人罪的高官。杜善学行贿的官员为时任山西省政协副主席的令政策。2011年,杜善学在山西省委班子换届时,为得到令政策的推荐、支持,在令政策的办公室送给其10万欧元。

  十八大以来,中央大力反腐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更有周永康、徐才厚(病亡)、郭伯雄、令计划、苏荣5名国级官员落马,周永康、令计划、郭伯雄均被判处无期徒刑,苏荣案也于12月29日开庭审理。另据12月29日消息,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副参谋长、武警部队原司令员王建平已经被立案侦查,他成为十八大后落马的第一位现役解放军上将。

  2016年获刑的35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中,共有7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他们是令计划、郭伯雄、万庆良、申维辰、谭力、金道铭、杜善学;白恩培、朱明国2人被判处死缓,其中白恩培获“终身监禁”;张力军、陈川平、梁滨3人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唯有赵黎平获死刑;其余多人被判处10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着重说明的是,2016年10月9日,白恩培案“终身监禁”判决的出现,成为刑法修正案(九)实施、贪污贿赂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出台后的判决标杆。白恩培也因此成为“终身监禁”第一人。

  其实,2016年共有3名巨贪被处以“终身监禁”,另外2人是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原副总经理于铁义。

  专家点评: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

  2016年落马官员进入审判密集期。特别是对白恩培“终身监禁”的运用,丰富了我们现行反腐败的惩处手段,让反腐败更加精细化,这也成为我国法治反腐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件事。通过司法判决也达到了警示教育的目的,给社会公众注入强心剂,同时也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领导干部给予心理上的威慑,让他们看到我国反腐败的司法震慑。

  制度体系形成

  出台多部党内法规完善制度

  十八大以来,我国重拳打击腐败,从已获刑的55名高官来看,反腐成效立竿见影。在打击腐败持续发力的同时,制度反腐的体系也在逐步构建。

  2016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前者提出了对党员理想信念的高标准要求,后者则明确了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底线”,条例明确“党纪严于国法”,同时也将准则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

  6月28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7月8日起施行。《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是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

  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意见》把落实工作责任作为首要措施,实行“谁推荐的谁负责,谁考察的谁负责”。

  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胜利闭幕,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行动指南。

  专家点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

  十八大以来,中央惩治腐败的力度很大,但也遭到一些质疑,说中国的反腐不是依靠法律。而我国在这两年不断加强制度反腐力度,党内法规、相应体制机制改革的出现等有力回应了这种质疑。随着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条例、法规的不断出台,我国反腐败的制度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监察体制改革

  实现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十八届六中全会无疑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再动员、再出发,而落实全会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这成为反腐动向中的一个非常热点的问题。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其实,在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建立统一的国家监督机构的想法。他指出“要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扩大监察范围,整合监察力量,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并强调“要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这一论述已经阐明了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监察制度的基本思路,指明了法治框架下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的方向。

  《方案》出台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到试点地区调研时指出,监察委员会实质上是反腐败机构,监察体制改革的任务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成立监察委员会,作为监督执法机关与纪委合署办公,实现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完善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与执法、司法机关有机衔接、相互制衡,实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专家点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

  过去,管理、监察的手段比较分散,同时,在反腐败“零容忍”的理念下,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监察对象不能覆盖到所有领域。加之制度的执行、法治化程度比较欠缺,所以需要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来弥补法治程度的不足。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立监察委员会,就是要通过整合监督权、整合监督力量来提高监督效果。

  惩治“微腐败”

  查办扶贫职务犯罪1623人

  中央反腐败“打老虎”的同时,注重“拍苍蝇,惩微腐”,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

  从2016年全年中纪委网站发布的数据看,1月至11月共通报了106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这些查处的问题不难看出,土地征收流转、惠农补贴、扶贫救济等资金比较密集的领域是“苍蝇”式腐败的重灾区,而吃拿卡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四风”问题在基层党员干部中也依然屡禁不止。

  然而,一些基层干部贪腐金额令人瞠目结舌,“小官巨贪”成为“蝇贪”“蚁贪”的代名词。典型的要数“送钱就通水,送少了就断水”、被称为“亿元水官”的河北秦皇岛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了。据报道,办案人员在其家中搜出现金上亿元,黄金37公斤,在北京和秦皇岛等地房产手续68套。

  基层“微腐败”更多发于农村中,往往集中在“一把手”,即违规违纪主体主要是农村“两委”干部。北京市怀柔区检察院结合办案,归纳出基层“小官巨贪”案的一些特点。如基层“微腐败”涉及面广,涉案环节多,涉及人员杂;作案手法隐蔽,主要采用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编造虚假补偿协议等手段,骗取国家巨额补偿款;村干部之间、村干部与企业等合伙作案,窝串案现象明显;涉案金额大,如通过伪造虚假协议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每笔动辄数百万甚至上千万。

  基层“微腐败”看似“微不足道”,却严重影响百姓生活,贪腐黑手更伸进了扶贫领域,诸如扶贫办主任从每只鸡苗中抽取1元“好处费”等此类奇葩贪腐事件屡见报端。从几毛的“好处费”到上万的低保款,扶贫领域的腐败虽然大多“微小”,但对身处困境、亟待脱贫的人来说,却是大钱。

  为有效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从2016年开始,最高检和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2016年1至10月,检察机关共查办扶贫职务犯罪1623人,同比上升94.6%,形成了有力震慑。

  专家点评: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

  基层反腐败是2016年的一个重点工作。从严治党要向基层延伸,反腐败也要向基层延伸,特别是一些关系到社会公众的民生领域,扶贫领域就是2016年的一个重中之重。有关部门关注腐败重点环节,加大查处力度,对于一些优待亲友、克扣截留的贪腐行为实行严厉打击,曝光了一批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我们一方面对高官加强惩处,一方面从基层推进反腐败进行,从高层和基层两头压缩腐败空间,使得“打虎拍蝇”全面发力,整体推进反腐败工作。

  巡视“回头看”

  对12省区市杀“回马枪”

  反腐败斗争中,巡视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战绩”有目共睹,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就完成了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常规巡视全覆盖。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曾表示,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领导干部中,一半以上是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的。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就是在巡视组巡视时被查出有12套房产,其中还包括北京金融街100多平价格不菲的房屋。

  2016年,中央巡视组翻“旧账”,开展了三轮巡视“回头看”。2月,中央第九轮巡视首次杀出“回马枪”,对辽宁、安徽、山东、湖南等4个省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该发现的问题有没有遗漏和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做到件件有着落,释放强烈信号,体现监督的韧劲和严肃性”。

  6月,中央第十轮巡视二度杀出“回马枪”,对天津、江西、河南、湖北等4个省市进行“回头看”,要求巡视组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既要检查上次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也要发现新的问题。

  前两轮“回马枪”杀出后,立竿见影,有省部级官员落马,如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山东省济南市委原副书记、市长杨鲁豫,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等人。

  11月3日,中央第十一轮巡视对北京、重庆、广西、甘肃4省区市进行“回头看”。部署会上强调,“回头看”就是再巡视,凸显党中央顽强的意志品质和党内监督的韧劲。今明两年中央和各省区市将要开展换届工作,换届纪律将是本轮巡视“回头看”的重点之一。本轮巡视的要求中还提到了“查找政治偏差”,这是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首次采用的新表述。

  至此,已有12个省区市被纳入到“回头看”范围。

  专家点评:

  西安交通大学廉政研究所副所长李景平:

  巡视是反腐的重要抓手,因为很多“老虎”是从巡视中被发现的。巡视“回头看”让人们看到了一些地区在上轮巡视整改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同时,“回头看”也反映出有些地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与中央要求还有相当差距。《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已于2015年8月3日起施行,但要想巡视常态化、程序化、长效化,还需将巡视工作法治化,把它作为国家职能的一个补充。

  密织追逃天网

  “百名红通”已有37人落网

  2016年1月1日,外逃6年的“百名红通”10号嫌犯裴健强归案,打响2016年国际追逃追赃“第一枪”。11月16日,“百名红通”头号嫌犯杨秀珠时隔13年7个月、辗转6个国家,回国投案自首。截至2016年11月,“百名红通”人员中已有37人落网,今年以来落网19人。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国内重拳反腐的同时,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中央纪委数据显示,2016年1至11月,我国追回外逃人员908人,追赃金额23.12亿元。

  说到追逃追赃,不得不提反腐败国际合作。2016年9月,世界瞩目的G20杭州峰会举行。峰会取得的一项丰硕成果便是,G20各国领导人一致批准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在华设立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等。

  而此次峰会,有针对性地做起了美国人的工作,海外追逃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中美元首杭州会晤中方成果清单》中,中美双方专门研究了反腐败与追逃追赃问题,并达成共识。杨秀珠归案,正是中美加强反腐败执法合作的重大成果。目前,美方已开始与我国商谈建立劝返机制。

  另外,作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成员之一,检察机关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百名红通”2号人物李华波被遣返的行动中,我国检察官在新加坡的异地起诉成为决定性因素。在加大追逃力度的同时,检察机关还突出重点环节,及时采取缉控措施,防止涉案人员潜逃出境,强化预警,开展防逃工作。同时,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切断贪污贿赂等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转移通道。

  自2014年10月开展专项行动到2016年两会前夕,全国检察机关已从34个国家和地区遣返、劝返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4人,“百名红通”中的李华波等17名重大职务犯罪嫌犯落入法网。

  专家点评:

  西安交通大学廉政研究所副所长李景平: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国内重拳反腐的同时,大力推进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积极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推动构建国际反腐新秩序,大批外逃分子归案。反腐败追逃追赃牵扯到政治、经济、法律等问题,尤其是未与我国签署引渡条约的国家,缺乏国与国之间的法律对接,给国际反腐败合作带来很多不便。但随着我国政治声望的提高、经济的发展、外交关系的改善,追逃追赃效果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