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节日病” 清廉过春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行动
元旦前,市纪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近日,市纪委又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再次重申节日纪律,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从通报的违规违纪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各县(市、区)纪委坚持教育先导,紧密结合传统节日特点,进一步提要求、打招呼。东台市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关于廉洁过节方面的最新要求;射阳县在电视台、报社联合刊载纪律要求,并编写廉政短信发送全县科级以上干部;亭湖区召开新年廉政教育第一课,组织全区600余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
市纪委、市优化办(作风办)牵头,充分整合各方督查力量,建立起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将公款吃喝、公务用车运行、商业预付卡购买等情况作为督查重点,细化纪律要求,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在大市区范围构建起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督网络。
根据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元旦、春节期间,持续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暗访、上门督查等多种方式,对重点单位、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督查。滨海县纪委已检查30家单位、清点公务用车近100辆车,走访较大超市6家,检查饭店30余家,并每天在电视台播放督查情况;阜宁县纪委采用面上督查、专项检查、暗访调查、信访核查“四管齐下”的形式,派出16个督查组,组织开展暗访181次,涉及督查单位96个、检查大型商超、酒店等场所21个;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对辖区内酒店、餐厅、会所、单位食堂进行不间断检查,并对部分镇(街道)开展突击督查,坚决让违纪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生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突出问题的情况,建湖县纪委组织到大型商超及农副产品销售点进行检查,明确“三项要求”:谢绝对公销售商业预付卡、商业预付卡销售一律采用实名制、严禁用“顾客”“客户”等名义开具发票;城南新区纪工委采取摸(线索)、跟(重点人头)、拍(吃喝图片)的方式,对建设、规划等部门单位接受服务对象吃请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密联系实际,结合重点工作及辖区特点,全方位开展督查工作。响水县纪委在集中换届之际,派出10个督查组,深入县城20余家酒店开展暗访督查,严肃查处借“两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盐都区纪委联合职能部门,重点对大纵湖、杨侍等风景区开展明查暗访,并对全区19个镇(区、街道)内部机关食堂进行暗访抽查。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聚焦“节日腐败”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及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持续释放出寸步不让、严纠“四风”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