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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尚往来之下的“节日腐败”


    在高高兴兴过大年的日子里,总有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如以“礼尚往来”为幌子,行贿、受贿腐败现象多发生在这样的时点上。

  中国自古尚“礼”,逢年过节、婚丧嫁娶、添丁增岁、升学拜师、乔迁新居等节点,皆是人情往来、增进感情的好时机。

  然而从古到今,以“礼尚往来”为幌子,行贿、受贿腐败现象又多发生在这些节点上。

  记者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了解到,从2014年至今,每逢重要时间节点,网站都会显示全国各省市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信息。

  2016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针对节日腐败问题,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要对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及时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坚决防止反弹。

   腐败隐形变异

  在近几年的反腐高压下,腐败之风明显好转。但部分官员在节日期间收受贿赂的方式更加隐蔽。

  从中纪委网站上通报的案例来看,公款滥用现象尤为严重,包括公款吃喝宴请、公款旅游、公款购物、送礼等行为屡见不鲜。挪用、侵吞公款,公车私用,收受礼品、礼金现象,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象也比较常见。

  据中央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原巡视员杨遂周,于2015年7月在内蒙古自治区调研结束后,在当地税务部门安排陪同下,与家人朋友到赤峰市乌兰布统草原游玩3天,相关住宿、餐饮、交通费共计2.77万元,由当地税务部门公款报销。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杨遂周先后4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16年元旦前,杨遂周接受私营企业主以女儿“压岁钱”名义所送礼金共计5万元。

  吉林省通化市职业教育中心原党委书记、校长朱时江,2014年至2016年间,在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期间,先后收受该中心驾校承包人礼金6.8万元、加油卡4万元;朱时江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经费,支出违规接待、购买烟酒等费用13.6万元,违规向5名班子成员发放交通补助1万元。

  两办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而随着微信、支付宝等手机软件的普及,人们消费方式和支付方式大大改变,有些腐败现象已经由“线下”转到“线上”。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早前报道,红包“电子化”,礼品“网络化”;“远离视线”公款吃喝,“闪转腾挪”报销费用;虚列虚增套资金,巧立名目发福利等隐形腐败现象增多。纵览各地通报,在减少存量的同时,揭穿各种新形式隐形变异手段已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纠“四风”、遏增量中的一大重点和难点。

各地持续高压反腐

  临近春节,亲朋好友之间礼尚往来,一直是我国的传统习俗。而经“礼尚往来”包装的节日腐败,表现形式多样,有现金,也有各种形式的代金券、购物卡、储值卡,还有贵金属、宝玉石、名人字画、古董、名烟名酒名表等实物。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据有关部门调查,70%至80%的贪官有在节假日收礼受贿的记录。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徐洪祥曾对媒体表示,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许多行受贿犯罪事实都是借“过节”之名完成的。这类犯罪事实一般都是以贿赂犯罪定罪量刑,包括受贿、行贿、单位行贿、单位受贿、介绍贿赂等罪名。

  正常的礼尚往来与腐败的界限如何区分?徐洪祥认为,行受贿的实质是权钱交易,以“过节”之名行贿赂之实的收礼人须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为送礼人谋取利益,而送礼人也是为了当时谋取某种利益,或者在事后表示感谢。并且,人情往来讲究礼尚往来,而以“过节”之名的行受贿则是单向的,即只有行贿人过节向受贿人送礼,而受贿人不会回赠同等价值的礼物给行贿人,或者行受贿人之间交换的礼物价值上有天壤之别。

  此外,中国纪检监察报曾指出,党员干部要时刻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不能把节日“红包”、礼金看作是一种简单的“人情往来”,自觉抵制“民俗异化”下的隐形腐败。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通过完善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举措,织密监督网络。纪检监察机关尤其要抓好关键“节点”的监督检查,严防死守,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通过媒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值守,一有举报,坚决予以查处。

  日前,三亚市纪委决定,从1月6日起至2月6日,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明察暗访组,对公款请客、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收送年货节礼、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公车私用或“私车公用”等问题开展集中检查。同时,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并实行“一案双查”,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部门,既严肃查处违纪者,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近日,延续近年态势,在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及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点,从中央到地方,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贵州、浙江、山西等多省市,分别密集通报了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采取措施严查节日腐败。

(本文根据相关报道资料整理)